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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專訪】挺修民法 張懸:停止區分「哪種人」是多麼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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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底,已閉關埋首創作一年多的張懸,首度以本名「焦安溥」現身立法院同性婚姻修法
公聽會,公開力挺婚姻平權。自此一個月,她親上臉書一一回覆那些支持或反對的留言,
與網友交流意見。
但這還不夠;跨年前,她決定再發起一系列「公民對談」,地點就選在她發跡的女巫店。
每場3小時、每周3場的系列對談,同時也接受學校團體提出座談邀約,活動一路持續到農
曆年前。
這一回,張懸不再只是歌手,反而更像個公民課的「張老師」,要與不分立場、年齡的民
眾,一起面對面地交換對於婚姻平權及公民權利的看法。
「世上有各式各樣的愛,不可能只是靠交配或單純的性就可以概括;而你愛一個人,絕對
不只是性向而已。」時隔多年,張懸受訪未再多談這段往事,但對於愛這件事,她說,「
無論怎麼開始,無論是出自慾望、出自性傾向、出自虛榮等等,都沒有什麼東西可以阻斷
。」
「我們從來不會輕易地使用『他就是什麼什麼人』或『他就是什麼性向的人』,因為,在
我們的成長過程中,也被貼上很多標籤。」張懸如是說。
所以,她與作家哥哥焦元溥、妹妹焦慈溥,都非常介意而不去使用「各式各樣的特定字眼
」,也不會站在「我是哪種人,所以我喜歡什麼」的立場去看任何事情。張懸說,她從小
學會的便是,「這世界上沒有真正奇怪的人」,只有在當時時空下,看起來「不一樣」的
人。
在她的眼中,台灣那麼小,遇見人的機率卻那麼大,不管你願不願意,我們都不斷地與各
式各樣的人,緊密地分享自己的生活;於是,互相陪伴顯得特別重要。「當我們能看見每
個人背後不能被複製的故事,就有可能真正不在行為或觀念上物化別人,也不會去區分或
驅逐任何一種人,更不會覺得是『哪一種人』威脅到了自己的安全感。」
張懸因而認為,當區分「哪種人」的現象愈來愈少,而人與人相處的經驗愈來愈多時,台
灣社會對於人權的想像跟堅持就會更健康、更篤定一點。
這樣的想法,同樣展現在她對婚姻平權的態度上。前陣子,她出席立法院公聽會便表態力
挺修《民法》,認為它「應該被挑戰、修繕」,不該高高在上,更不是「可以砸破別人頭
的匾額」。
這次接受《上報》專訪,張懸進一步闡述,儘管台灣歷經好幾次民主選舉,但婚姻平權卻
是少見從社會中熟成、爆發的議題;這不是「我喜歡或不喜歡、我覺得或不覺得」的問題
,而是社會上真的就有那麼多人對於修正民法是有需求的,最重要的是,「這是被我們當
前政治人物所許諾過要討論的議題」。
因此,當有人拋出「專法」作為選項時,這讓她感到不可思議:「我們的政治人物實在是
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甚至拿政治協商的手段跟過程,在媒體上引導成為一個法律的選項
,這件事情我認為是非常非常不可取的!」
張懸說,對法律有一定認識的人,哪怕是相關科系的學生都會知道,專法的作法不只不成
立,而且還會讓台灣可能將要進入討論的人權議題,「談都沒得談」;而台灣的民主進程
走到現在,「該是我們拉著政治人物進步的時候了」,如果還想要依靠政治人物的話,那
就太自欺欺人了。
有人說,若想「一步到位」修《民法》,這太激進了,政治怎可能不妥協?但張懸對這說
法可不買帳。
張懸認為,所謂人權是,具有高度公民意識的社會,願意為了任何一個身分及處境的人去
做努力,但卻不覺得這是在傷害國家利益,反之,是這個國家必須扛起照顧每個人的責任
;而討論人權議題,本來就是一個會發生摩擦的過程,一個經得起摩擦的社會才是真正健
康的社會,「如果這個社會跟我一樣,去參加公聽會就得流感的話,那也太爛了吧?」
她說,如果台灣是個自詡經得起挑戰的國家,那就應該繼續討論下去,而不是開出其他選
項,用專法或把人劃分範圍去討論;因為人類不是產品,而人權議題,不正是一個不斷破
除「擅自把人做分類」的過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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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字數有點多,在這裡節錄了一千字左右。很推薦把全文看完,安溥的言論都會讓人覺
得心裡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