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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獨家》北市同性伴侶5月起可申請社會住宅!
原文 https://goo.gl/tzkadY
2017-03-05 12:14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今年5月起,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也能同一般配偶,申請社會住宅。主管機關北市都發局允諾今年5月完成《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法,未來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也具備承租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
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自104年7月,開始推動《住宅法》修法。委員許秀雯表示,都發局皆以「配合中央住宅法案通過,再一併修法」的理由回應,造成此事延宕一年多,都無下文。
社會局婦幼科長鐘雅惠表示,中央住宅法不久前通過,因此在大會上要求都發局修法期程不能再拖,委員們在會議上作成決議並書面紀錄,要求都發局今年五月前,完成修法。
都發局是否會再以各種理由拖延修法期程?鐘雅惠表示,大會的主持人為副市長陳景峻,凡做成書面決議,各局處應遵照辦理,若執行有困難,下次開會時需明確說明,並且要有具體事由。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陳凌表示,北市能夠做這樣的改革,應給予鼓勵,至少在社會住宅方面,「我們可以享有與異性戀配偶一樣的權益。但對同志們來說,目前最迫切的事,還是希望盡快通過婚姻平權法案。」
據統計,目前北市註記同性伴侶有250對。不過,陳凌說,會去申請社會住宅的同志伴侶,可能很少。「因為很多註記的同志朋友,基本上並未享有權利,因此了解有這權利,需要一點時間。」
都發局主秘羅世譽表示,已與相關單位開會針對《住宅法》條文進行討論,條文修改完成後,經法務局審查後,再報請市政會議,最快今年五月前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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