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0324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心得

作者: TSwifty (Austin)   2017-03-26 00:42:52
同樣是一名法律系學生,
對於3/24當日的憲法法庭開庭時的情形,
除了和大家同感到對邱部長的憤怒以外,
其實隨著大法官與鑑定人間之問答,
更多是忐忑的心情;
因為許多支持這項議題的人常不具法律專業,
因此而認為大法官或鑑定人的意見很荒謬,
(不包含關係機關法務部,因為其理由確實很荒謬)
自己的朋友裡面甚至有對釋憲是什麼完全無想法的人,
也有以為一讀審查會通過同婚就已經合法的異性戀朋友,
所以希望在表達個人看法之餘,
大家也能多多關注這一次的釋憲,
因為釋憲結果確實會影響立法者,
如果結果不利,也會使這個議題短期內無法翻身。
(但個人認為有蠻高機率會違憲)
以下是我和原文意見稍稍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關於湯德宗大法官的提問,
因為大一曾經上過廖元豪教授的憲法課,
所以對於湯德宗大法官和廖元豪教授間的問答,
個人認為絕對不會是很無聊或毫無意義,
如果大法官直接忽略程序問題,
最後縱使做出現行法不納入同婚違憲之結論,
相信大家也知道大法官之公正性或中立性會飽受批評,
正因為大法官都了解司法抗多數決之難題,
才需要藉由此場合和鑑定人問答,
消除大法官自身、學者和公眾的疑慮。
而我認為,從應然面來看,
既然大多數學者都肯認同性戀者應享有婚姻自由及婚姻權,
則此部分應由立法者盡速於法律中肯認,
除非有立法怠惰之情形,則不應由司法介入。
但從實然面來看,
因為同性戀者是社會結構中的少數,
欲由立法多數決獲得肯認顯然是很困難,
(有鑑於我國立法委員之素質尤是)
而我國目前雖然尚未產生立法怠惰,
但在立法院同婚法案因應釋憲停擺的狀況來看,
可以知悉在此議題上立法院也希望大法官能有所說明,
縱使大法官受理應不至於違反權力分立。
接著是湯大法官詢問法務部的部分,
我個人認為從直播上邱部長滿臉黑人問號的表情,
可以知道邱部長完全不知道湯大法官的問題是什麼,
所以回答當然也不具太高的參考價值,
基本上如果按照湯大法官的想法,
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的婚姻權與家庭權,
都不能牴觸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那法務部認同只能以專法保障同性戀者家庭權的立場
基本上已經垮台,
因為法務部反對同性戀者享有婚姻權的唯一理由,
就是採肯定見解會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但是以家庭權來看,
如果要以法務部立場加以貫徹,
那同性戀連以專法來保障的機會都沒有,
因為同樣會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
所以這一部份我認為法務部基本上失守。
最後是針對鑑定人陳愛娥教授的立場,
個人認為陳教授完全忽略,
我國憲法和德國基本法對於婚姻理解之差異。
正因為德國基本法有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才會必須鞏固制度性保障的立場,
但是問題是我國憲法基本上對於婚姻定義採開放立場,
那基本上一男一女的限制在我國,
就無須受到絕對的制度性保障,
應該有與時俱進之可能,
我認為這一部份陳教授應加以區分,
而不是把完全把德國經驗強加於我國。
針對正方的部分,基本上都是帶著愉悅的心情看過,
相信大法官既然多是質疑反方鑑定人,
那釋憲結果應該可以樂觀以對,
私心超愛陳惠馨教授和劉宏恩教授,
能夠上過劉宏恩教授的身分法於大學生涯也無憾了。
(BTW,憲法法庭後直接賤價出售李惠宗教授的教科書,
私心認為實在有焚書坑儒的必要 XD)
希望如果同婚合法那一天到來,
大家都可以很幸福 <3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0:51:00
謝謝你們這些法律人的心得 我不是法律人 想請問一下最佳結果(違憲) 是不是要2/3 為什麼我覺得這很難很難?馬九時代提名的大法官佔8個吧? 且查過他們上台時剛好有被問過同婚議題 絕大多數是反對的 而這次2/3代表只能有4票是反對的 5票屬反對派就代表不違憲了吧?所以我覺得很難有沒有法律人可以順便多介紹大法官人物這方面的 謝謝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0:58:00
好笑!邱太三台大法律兼法研考過司法官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0:59:00
另外 美國廢除種族隔離好像只差2票 同婚只差1票(5:4)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0:59:00
陳愛娥的法學素養更是不用多說,你居然會以為他們不懂你說的那些東西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7-03-26 00:59:00
我覺得我沒表達的很好,但是請鑑定人應該是要針對爭點來做鑑定意見,而不是問他程序問題。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1:00:00
加上調查他們的先前曾經的表態 我才會覺得2/3好難看到了 謝謝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1:01:00
都唸到法律系還看不出法務部在這件事上半買半相送的立場法務部如果要踩死反對的立場,完全可以請一個專業律師當打手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17-03-26 01:04:00
陳愛娥不是不懂,只是裝睡叫不醒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1:05:00
但要搞清楚邱太三背後的老闆是蔡英文,邱包括整個法務部的角色很尷尬邱如果學資動部對待勞團那種一腳踩死的作法對待你們,等於是變相在給蔡英文洗臉邱的角色就是負責出來當靶給你們打,順便給反方一點交待他真的有你們想得那麼弱,以他的年紀台大法律兼台大法研兼司法官考試及格是混假的?大法官會議表面上是憲法解釋層次,實然面就是透過政治立場在考量不然總統提名大法官是在提假的?威權時代到民主時代的解釋變遷是變假的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7-03-26 01:30:00
推,不懂為什麼一直有人認為邱是反串,如果是要作球給挺同殺,也要挺同有殺球機會,但在釋憲場合一般人跟本沒有施力空間,蔡政府是對結果違憲十拿九穩了嗎,不然一個民法主管機關演這齣鬧劇對挺同有什麼好處?現在司法院大法官過半是馬朝時期提名的,加上黃瑞明迴避,門檻又高,要民法專法都違憲根本不樂觀,在這種情勢下是要演什麼戲另外,學經歷又不是絕對,還不是有一些法學教授對邱頗有微詞,在邱的年代,司法官也不是品質保證,看看謝啟大不就知道了,不知道扯這些是要幹嘛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2:10:00
邱不出來反串,不然他要怎麼做?跟同同一個立場,那要如何平衡反對方的質疑?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2:15:00
先擺邱這次言論擺在一旁 已經放一旁了喔 邱本來就是專法派 邱沒有反串 這就是他真心的立場 我在我上一文就提了大家自己搜一下他先前的立場就行了啊 我也是懷疑過所以搜過 邱的確以前就說他要弄專法云云 他就是專法派反串只會在ptt或演戲裏 這種議題 哪有什麼反串 想太多除非同運有人想不開接受次之的專法 不然誰會支持邱在我的預測裏 違憲很難 可能要求立法保障一定權利但修民法或專法皆可 那我最重視的焦點當然就是法務部草案了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3-26 02:26:00
我反而認為陳愛娥蠻公正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2:27:00
同運不罵邱 才是奇怪 邱和立院的柯 邱實質上可能更重要我剛是指最佳結果的那種違憲很難 同婚直接適用現行民法那種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3-26 02:32:00
在內文中也提到她自己也認為同性伴侶與異性婚姻中扮演的角色並無不同 就算最後不認為婚姻制度可以開放給同性 也應當給予相同的保障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2:32:00
有可能是次佳的幾種結果 就是要回立院修法那幾種
作者: ssying (限乘辣豬)   2017-03-26 02:32:00
當官雖然很爽但卻是一時,但此次憲法法庭可是眾所矚目的耶,全臺灣法律人都在看,邱的這些言論會不會對他的專業有影響?他的言論可是會嚴重傷害他的專業形象,他會為了當官來反串嗎?存疑~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2:33:00
查一下過去言論就可以了 邱是專法派 沒有反串
作者: ssying (限乘辣豬)   2017-03-26 02:35:00
邱是專法派沒錯,大家搜尋一下新聞就知道~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2:36:00
陳愛娥心底不屬於支持的 她帶出了結婚的真正目的(是相愛的永久承諾 這個目的看起來是非常同運且美國且與張文貞同但她之後都會加上一句 但…那個但更重要 那個但都是她覺得德國伴侶制怎樣怎樣 都會引到德國2.0去所以陳唉鵝心底是專法派(立法自由派)給立院形成法律然後是專法 就是德國制2.0我們會覺得她開頭很漂亮 總是帶到與同運所想聽到的現代婚婚定義是兩人彼此互相扶持的永久承諾云云 她一再重複那一段與張文貞相同 但…她總是加個但 加蛋加到德制2.0去老練的一看就知道她在支吾什麼 給妳糖吃但她立場很明顯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3-26 02:40:00
我認為不是反串 憲法法庭是很嚴肅的事情 不論立場是支持或反對 拿出相應態度 這是最基本的上面是指邱太三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2:41:00
一直提她覺得德制怎樣又怎樣 不敢得罪人的專法派啦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7-03-26 02:47:00
法務部是主管機關 邱的意見非常重要 如果要找黑臉 不會從鑑定人當中挑一個嗎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3-26 02:49:00
忘記意見書的部份 意見書的部份的確是認為沒有違反平等原則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7-03-26 02:49:00
別忘了 法務部的專法是要我們約定一夫一妻的荒謬專法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6 02:50:00
不過唉鵝不讓我反感 她對婚姻的定義定對了 我是接受的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7-03-26 02:50:00
是扮黑臉 還是真黑 我很懷疑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3-26 02:52:00
不過我還是認為不該敵視她 雖然意見相佐 但她在看法上真的是表現出了素養
作者: ZhungHao (QQ)   2017-03-26 03:04:00
邱太三在司法改革也是非常保守派,反串應該不至於
作者: aabb1027 (冰色日光)   2017-03-26 03:08:00
原po是不是想賣憲法要義?我也想把它丟掉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7-03-26 03:27:00
當初有買黃昭元+張文貞的憲法教科書 表示欣慰
作者: kouta (Kk)   2017-03-26 04:54:00
蠻有趣的 如果不站在專法派 怎麼偽裝反串 呵呵難道要贊成修民法 然後反串嗎 什麼意思????再怎樣也比不能民法又不能專法的反對方好 不要把全部人打入敵人的框架就算最後是專法贏了 那他也只是代表專法派的整個群體可能會是因素 但不會是必然 任何人都能替代他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7-03-26 08:46:00
我也壓違憲(雖然很天真XD
作者: heyboy0311 (嘿嘿嘿)   2017-03-26 09:24:00
有專法總比沒有專法好 廠廠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7-03-26 09:54:00
題外話愛娥老師好像有點像T..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03-26 10:05:00
邱部長這次真的是讓法律界顏面無光.....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7-03-26 11:34:00
系上一堆人憲法教科書買董保城跟李惠宗 正考慮要燒掉連賣出去都不值 唉~陳愛娥一臉德國好棒棒 學德國準沒錯真的滿煩的..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3-26 12:55:00
作者: Sayd20   2017-03-26 13:05:00
反串史內卜論還可以再多一點 廠廠看鑑定人 留美跟留德的立場差別挺好玩的
作者: iamhcy   2017-03-26 16:38:00
也不是德國好棒棒吧,啊我們就不是英美法系阿
作者: ignacio777 (納西歐)   2017-03-26 16:40:00
德國基本法也沒規定要一男一女才是婚姻,這是CDU/CSU自己對Ehe的解釋
作者: zxc0107 (cindy wu)   2017-03-26 16:50:00
覺得陳愛娥的見解反倒點出婚姻在憲法價值需重新定義的問題,畢竟是大陸法系美國那套聽了真的很爽,但跟法體系間的衝突是必然要面對的問題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3-26 18:36:00
倒是台灣本來就是表見法治國啊;大家都愛英美這種用判決創造符合大家法律感情的結果。
作者: Barrioss (無題)   2017-03-27 01:18:00
請問一下前面說合憲違憲都2/3,那落在中間是什麼狀態?
作者: at90027 (蜻蜓)   2017-03-27 02:58:00
原po我懷疑我認識你XD很後悔當初聽了廖的話買了李的憲法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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