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跟黑雲有很多不同意見,但我必須要替這件事說明一下。
http://www.nownews.com/n/2017/05/25/2536842
這個作為是依據李茂生的話:
「雖然你們立法者有權力決定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但我只給你兩年的時間。
而且我也認為你們在兩年內絕對不可能修出來或訂出來,所以兩年後,同
性的人,直接就可以去登記結婚,行政機關絕對不敢拒絕的。
如果有人等不及的話,也可以現在就去試試看,不過我不保證行政機關就
會買單。至於結婚後的許多權益的保障或限制等,那就再說了,反正我跑
不掉,會在這裡等著。」
而台大劉靜怡老師等學者昨天也在臉書持類似看法。
既然大法官會議已宣告未積極保障同婚,就憲法保障意旨有違,兩年後可直接適用。
為什麼現在不直接用,要等兩年?因為不想被說侵害立法機關的權責阿。
其實背後不好明說就是民法的整體框架沒有問題,其他都是細節,做漏洞填補即可。
而揪伴「登記」除了挑戰戶政機關乃至上級機關的政治決定以外,也是以行動表達需求。
畢竟行政院也沒有明確的態度跟表示,只有責成相關單位研議後修法。
如果有錢有閒,當然可以用這樣給行政機關壓力,這可能也是一種施壓方法。
用白話文就是:
「釋憲都說未保障同性婚姻是不OK的,那你現在就給我們個交待吧。」
有人會覺得這樣很超過躁進,但是很多時候就是在這樣的衝撞法律,
不斷逼迫行政機關一步一步慢慢的前進,即便他們一點都不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