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wattw (Swat-未來模式)》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剛剛去登記結婚被拒絕了?!
: 時間: Fri May 26 10:40:33 2017
:
: 首先先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41
: 凡本院曾就人民聲請解釋憲法,宣告聲請人據以聲請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於一
: 定期限後失效者,各該解釋之聲請人均得就其原因案件據以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檢察總
: 長亦得據以提起非常上訴,以保障釋憲聲請人之權益。本院釋字第七二五號解釋前所為定
: 期失效解釋之原因案件亦有其適用。本院釋字第七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 也就是說,釋憲的聲請人,能夠拿釋憲內容去向聲請再審。
: 以釋字748為例,聲請人祁家威,可以持釋字748對最高行政法院針對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
: 判字第521號判決依行政訴訟法第273條第2項提起再審之訴。
: 但是一般人,怎麼辦,他不是釋字742說得再審理由,一般人也不用提再審啊,直接去登
: 記打訴訟就好了。
:
: 我認為有以下幾種做法:
: 1. 等。但這樣其實對同婚族群不是完全利益,因為這樣會有很多收養相關事件,必須靠最
: 高法院決議去處理(法官造法)。
: 2. 成為壓力團體迫使立法院立法。我認為這是最好的做法。
: 3. 像黑雲一樣,直接去登記,失敗以後打行政訴訟,並以釋字748作為附件,要求行政機
: 關為一定行為。
:
: 當然是2跟3同時用啊,立法院行政院多年怠惰,我們還要讓他怠惰兩年?
: 有人會認為慢慢等這兩年,以前都等很久了。
: 但要知道,有人是(客觀上)等不及的,我們還可以用上面三種方法,加速立法時程。
: 大法官給的期限是多長,立法院就會拖多久。
: 不應該讓行政及立法機關的怠惰,影響人民權益,我們可以繼續施壓,這才是我們應該做
: 的。
: 大法官說兩年內要完成立法,不是在懲罰同志族群,是要立法院快一點。
: 釋字748並不是戰爭(?)的結束,但是它是一場重要戰役的勝利,這條路還沒走完,我們應
: 該繼續走,把路踏平,讓後面沒辦法走在顛簸路上的人更好走才是。
看了原PO下面的推文還真是令人吃驚 以為我來到八卦板還是萌萌的臉書專頁
一堆同志看到有人等不及兩年就在那邊罵
奇怪了 當初不是一堆同志說今年沒修法就不要再投給民進黨 蔡英文blabla
這幾年每次遊行爭權益 哪一次不是說同志結婚的權益不能等
怎麼現在釋憲結果出來反而一堆人覺得可以等了
那當初罵許淑華是在罵假的嗎 反正同志都等那麼多年了
再等幾年又如何 讓我們再多看幾次類似畢安生老師的悲劇嗎?
你們不急 不代表沒有人急需要這被國家忽視幾十年的保障
然後如果以為兩年一到 同志就一定可以用民法結婚 更是天真的想法
就像劉靜怡教授跟李茂生教授說的一樣
大法官給兩年的時限只是基於權力分立原則 給行政立法機構時間去補救
並不是同意國家可以繼續侵害同志結婚的權益兩年
所以想要結婚的同志 當然現在就應該用上述的方式去繼續給行政機關壓力
如果現在同志族群就以為一切塵埃落定 不再積極爭取
那麼行政院立法院大可兩年一到修出個歧視性的專法給同志用
然後覺得專法不平等的同志再繼續去釋憲打官司
更別提萌萌跟保守宗教勢力可能的反撲 沒到民法真的修好為止 這場仗都不算贏了
: → ksng1092: 理論上來說民法沒有限制兩男或兩女不可以,是行政機關認 05/26 11:05
: → ksng1092: 定要一男一女所以不受理 05/26 11:05
: → ksng1092: 所以我一直想知道的是,現在就受理登記的話,有沒有違反 05/26 11:07
: → ksng1092: 現行民法XD 05/26 11:07
: 推 Nate: 大法官揆查民法文字有限制,所以才宣告違憲,若沒限制,就 05/26 11:07
: → Nate: 等於從頭到尾沒違憲了 05/26 11:07
: → Nate: 現在行政機關受理登記會面臨到沒有「依法行政」的問題 05/26 11:08
: → Nate: 因為是無中生有,沒有法律依據,該行政人員會違法 05/26 11:08
: → ksng1092: 那受理登記的話會算是違反哪條? 05/26 11:09
: → Nate: http://imgur.com/a/qZR8z 05/26 11:13
: → ksng1092: 而且釋憲文有說兩年後法律都沒變的話就要強制行政機關受 05/26 11:13
: → ksng1092: 理登記。那麼這個狀況來說法條內容其實是可以判定受理登 05/26 11:13
: → ksng1092: 記是合法的? 05/26 11:13
: → Nate: 受理並真的登記的行政人員會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 05/26 11:14
: → Nate: 但是跑去登記的民眾當然沒有違反問題 05/26 11:14
: → ksng1092: 現行的法條內容 05/26 11:14
: → Nate: 大法官為了防止立法院消極不作為,所以兩年後會因為該釋字 05/26 11:14
: → Nate: 民法中的文字就算限制一男一女,也因為該釋字的適用,而可以 05/26 11:15
: → Nate: 讓同志使用 05/26 11:15
: → Nate: 所以兩年之後被適用的民法,就是合法的來源了 05/26 11:15
一樣的民法 為何兩年前不適用兩年後就會自動變適用?
我認為這個兩年只是給行政立法院點面子 把民法好好的修完整
並不代表同志一定得等兩年才能用現在的民法結婚
大法官的釋憲結果代表同志不能結婚從來都是行政機關解讀民法的問題
如果蔡政府真的夠衝 自行解釋現在的民法可適用同性結婚就可以啦
不然兩年一到可以自動用現在的民法結婚是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