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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即刻登記結婚敗訴 新北:有賴中央修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撤銷戶政事務所不准登記結婚的處分,也駁回同性伴侶希望立即
登記的訴求,認為須等修法完成或2年修法期限屆滿,才可登記結婚,引發各界議論,新
北市政府對此則表示,結婚登記受《民法》規範,仍有待中央修法通過,讓地方辦理相關
業務有所依循。
新北市民政局指出,目前全台地方戶政事務所開放同性伴侶辦理「註記」,《民法》還未
針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頒布法律依據,因此,第一線公務人員必須等待中央法律修訂後,
才能依法配合辦理。(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