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啦~
依據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經由100多份以上的法學、社會科學、公衛醫學,
以及民間機構的工作研究報告得到一個政策的建議.....卻被說是一家之言?
這時候我只能黑人問號啦~
當然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主要主張就是:
對於感染者汙名化以及過度入罪化導致無法告知與實踐安全性行為。
其中對於評估蓄意傳染這個層次,UNAIDS認為
1. 評估過程中缺少評估意圖的程序與工具,即便部分國家有但也不夠細緻。
2. 政府往往用告知與安全性行為實踐與否代替意圖之評估,但根本上缺乏方法論的處理。
3. 蓄意傳染成立的理由,包含意圖評估及責任歸屬等都無足夠的醫學公衛證據。
其實,光是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就認為即便是未告知或未實踐安全性行為下造成感染,
至少應該分為幾種:
像是意圖傳染、魯莽衝動行為或過失行為等等。
所以我完全不能理解只要是感染者傳染出去就只能歸類為蓄意傳染的邏輯是什麼。
要不是你個人獨斷不接受也不願意討論這些研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的建議。
要不就是你其實根本就是只有一種幻想叫做「感染者只會蓄意傳染」,
但基本上這種理解就是平行世界。
※ 引述《Blopress (UCCU)》之銘言:
: : 推 Blopress: 沒有蓄意 又不是被強暴?你搞的我好亂 11/10 13:08
: : 蓄意代表有傳染意圖,你確定所有人都是這種想法嗎?
: : 這應該頭腦想一下就知道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堅持蓄意是甚麼心態呢?
: : 所以我認為你的推論本身就無法被檢驗,單純你自己覺得他們都是蓄意。
: : 推 Blopress: 原來 知道有愛滋跟人無套性交 不是蓄意傳染 11/10 13:18
: : → Blopress: 長知識了!您不可不知 XX的奇言妙語 11/10 13:19
: : → Blopress: 我其實不討厭一般甲 甚至樂於幫助無辜的愛滋病人 11/10 13:20
: : → Blopress: 討厭的是某些不認清事實 找些怪理由硬凹的人 11/10 13:21
: : 我是不知道無套性交是不是蓄意啦。
: : 畢竟無套性交的狀況很多,不是每個人都有傳染能力或是有意圖傳染。
: 這真的長知識了!!
: 原來 在自己已經知道自己有愛滋的情況下
: 與他人進行不安全性行為 最後造成他人被感染
: 然後你說這不叫做蓄意
: 我乾脆說我拿刀在街上亂揮
: 不小心戳到人 說我是不小心的不是蓄意的好了
: 你要說是 愛滋甲被他人強暴 造成他人中標 我還稍微覺得有點道理
: 但這種比例鐵定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