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律問題請益

作者: aj29682317 (吉恩)   2017-11-16 01:03:35
小弟目前17歲 應學校課程在餐廳實習
每週會排定一次到返校日
由於另一半住處離學校很近
家裡到學校要將近45分鐘車程
故前一日晚上回到另一半家過夜
不料日前被父母發現不在家
(他們平常根本懶得管我 學費生活費都是我自己用微薄薪水支出)
故對我提出質疑
我擔心他們會因此尋求法律而導致另一半受法律責任牽連
請問我這樣未成年住男友家有違反法律嗎?
家長是否能提告?
另想請問應如何和父母談生活費的事
雖已有穩定收入 但因應日常開銷與花費甚至繳納學費實在供不應求
不過父母仍認為我已有收入不應再向父母拿錢
作者: judas666 (judas)   2017-11-16 01:07:00
??問題是?啥?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7-11-16 01:08:00
他的問題是如果他的父母要採取法律行動,他的男友會不會因為他才17歲而有什麼法律責任
作者: dashihito (James)   2017-11-16 02:02:00
告是一定可以告,但告不告得成又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tigoShit (HIHI)   2017-11-16 03:35:00
只是住一晚應該沒什麼問題 要告一定可以告 不會成功而已
作者: marchen7797 (Marchen)   2017-11-16 09:29:00
民法77、77及1114條上面打錯78條
作者: CKYww (CKY)   2017-11-16 10:37:00
你可以吉他們 請求履行扶養義務吧
作者: Brook117 (頑強者沒有想法的帶你去)   2017-11-16 11:08:00
哇,還真有這樣父母啊,辛苦了!
作者: Mirumodepon (Mirumodepon)   2017-11-16 13:17:00
說是房東住客關係。
作者: foooodyn (針寺蒡)   2017-11-16 17:38:00
覺得會是刑法欸。民法上,倒是有可能有實務上創設的撫慰請求權(有點忘記名字,案例是小孩被撞死,媽媽可以請求XX權,基於父母對子女的感情深厚什麼鬼的)。簡單來說,你媽可以跟你男/女友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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