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一下我目前的想法
大家可以幫忙補正
以下內容是研擬對反方說的,請不要拿來跟同志吵架。
1.對於專法派,在回應的時候應該避開討論權利內容、權利主體,應該主張人格權。
人格權是一種原始的權利,是與生俱來的。在這一點,
人格權與權利能力一樣,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就人格權說,無所謂權利的取得。婚姻自主權的客體比較容易界定,
就是個人在結婚問題上的選擇自由,
也即內在於主體自身的人格利益,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的自由。
其旨在禁止第三者對於主體在結婚問題上選擇自由的干涉。
2.關於擋下公投,支持同志的朋友應主張:比買衛生紙更優惠的方案即將公投。
身分法若有新體系將解構傳統婚姻,異性戀會主張要求享有同性制度的自由。
新的婚家制度會有平等權的差別待遇問題,
可能加速異性戀請求同等適用或迴避婚姻關係速度。
另外請參考法國伴侶法立法與最後走向同婚法過程,
這部份可以證明另立專法有可能造成動搖婚姻金牌地位,
當公投成真,全台伴侶化,民事結合爆量,
這將是實質上促進不分異同的伴侶制度立法。
3.鼓勵異性戀盟友在所有場域主張:我是異性戀,請求同等適用伴侶制。
此案也開始連署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