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國昌質詢的影片
https://goo.gl/iZFG3a
難得看完整段過程 黃國昌問答的脈絡很清楚 連我這個不太懂的都大致上了解
小弟有個問題喔 就如同黃國昌說的
如果公投的議題過了 交付法律草案審查之後決定用專法
但是如果在2019年的5月後 專法沒有制定出來 就直接列入民法的認定
等到專法的條案出來之後再由民法變成專法
中選會的主委也認為如果按造目前情勢 是這樣沒錯
因為立專法不是很簡單的條文 你要符合憲法人民平等的權益 等於幾乎要
制定一個專門但又不能違法憲法人權的法案 這種不可能一年就訂完了
所以變成是 如果2019年5月到了 那就直接由民法解釋 然後等到專法出來再改專法
怎麼想都奇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