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毓嘉] 社會共識是最髒的髒話

作者: Menel (Arda)   2018-07-03 12:15:36
羅毓嘉:雙重標準的「社會共識」
晨間讀報。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指出……現階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適當時機…
…應先觀察我國國情和社會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趨向……逐步制訂相關法律,才能兼顧一般
民眾情感及同性伴侶需求……林秀蓮說,同性婚姻涉及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變革……
國人對此議題兩極化,還未形成共識……未來可能進行民調,瞭解最新民意趨向……
讀到這裡,我像被甚麼很髒的東西罵了一下,臉熱熱辣辣的,非常髒,但非常好用。是那
「仍需尋求社會共識」的內裡意識。那句永遠不會到達的社會共識,屏除了社會演進的任
何可能。
社會共識,壓根是最髒最髒的一句髒話。
凝聚社會共識,這六個字我們都聽過太多太多次了。他們說,要待凝聚社會共識之後再行
推動,然後,就冷處理了,然後,就沒有了。如同台灣政治喊得雷聲大雨點小的各種平權
立法案,口號治國的咱們立委諸公總是說,針對娼妓除罪,同志婚姻,同性伴侶領養,代
理孕母,多元性別平等教育,這些很好,只是……喊著喊著,突然有人跳出來說,社會歧
見仍多尚待凝聚整體共識,短期內修法不易……面對傳統力量抗拒,需要慢慢溝通……然
後……
沒有了。沒有下文了。沒有法案被送進立法院,輿情熱烈了一陣,也沒了。熱熱鬧鬧的
2013年底吧,護家盟、下福盟、桃福盟各陣列排開,宣稱自己是反對意見--但是我們不
歧視同志唷,啾咪--因此,只要有「這些意見」存在,社會共識永遠就只是水面的泡影
,不可能的。
同志婚姻法案卡在立法院,一讀完,哪裡也沒去,人呢,就像鬼屋裡巡行的魅影,踩著咿
咿呀呀的頭頂的天花板,像一支閣樓上的色情影帶嗯哼啊哈,只聞其聲,不見其人。因為
社會共識。所以不能逕付二讀,法務部,研擬法條的主管機關,也說自己需要社會共識。
說穿了,那只要有一個人反對就不可能成形的「社會共識」,因此成為掌握權力者恣意壓
迫弱勢與挑戰者的最好工具。
雖然,那只是一塊破敗的遮羞布罷了。
這麼想想吧,法務部研擬的任何法條可都曾有過社會共識的背書?馬英九的不適任早已有
社會共識他又為何不辭職下台?每年五月繳交綜合所得稅是社會共識嗎?民主選舉尚且只
需要「多數決」,又何曾需要有「社會共識」?
退一萬步來講--同志婚姻,是在不影響到任何已享有婚姻權利義務的個人狀況下,將民
法中對於婚姻配偶關係的契約與保障,進一步推廣到同性伴侶身上。這種僅是擴張了對更
多人的保護,而不對任何人既有權益造成侵害的法條,究竟是需要甚麼社會共識?是要大
家一起去MATRIX裡面還是無限月讀裡面去通靈嗎?民主議事決議的相對多數決門檻超低,
藍綠根本不可能有甚麼「社會共識」,大家選完了也都摸摸鼻子算了下一次選舉。即便是
會對原住屋者構成資產直接減損的都市更新案,都僅需要區分所有權人門檻式的絕對多數
決,我真的不懂同志婚姻法制化到底是有甚麼好凝聚社會共識的。
從來沒聽說過需要凝聚共識的台北遠雄巨蛋,當初環團多次質疑其中有利益輸送情事,但
建照送審後僅僅 14 個工作天就核發建照,任憑地方居民喊破喉嚨,施工單位還是濫砍工
地周圍的樹木,大巨蛋就這樣一步步蓋起來了,欸,趙藤雄當初有來問過你,有問過我嗎
?沒有嘛。核四要蓋不蓋,要運轉不運轉,也根本沒有甚麼社會共識,要不然反核四五六
運動是在自由廣場玩辛酸的嘛。看遠一點好了,淡北快速道路蓋在紅樹林保護區上,也沒
人徵詢過社會共識啊,淡江大橋完工後恐怕要遮掉了大半夕陽,可都沒聽過有社會共識。
那時,他們會說,推動政策刻不容緩。
如此理直氣壯,如此義不容辭,當仁不讓。
但當議題碰到同志婚姻,愛滋藥價議題,娼妓除罪,性別平等教育,他們擺出樸克臉說,
這個,我們社會上還是有很多的……很多的歧見嘛……不只是宗教團體有意見啊,家長團
體也會有一些疑慮嘛,你看短期之內要完成修法沒那麼簡單……。他們只差沒掩鼻走開,
彷彿這些議題是臭的,壞的,卻沒辦法政治不正確地說出口,只好說,相關議題尚待凝聚
共識,不宜驟下決定。
不是不能尋求社會共識,但不能有雙重標準。不是掌權者喜歡的就不用社會共識,弱勢者
爭取保障就要社會共識。
如果反對者大方說出「就是反對」我可能還會比較尊敬他。
反對。其實只需要這四個字。或者兩個字,反對。反對。反對。另一端,某報網路版刊載
國家人權報告擬納入同志婚姻,底下留言板聲聲撻伐「同性戀在神的眼中是一種惡,是一
種亂倫的勾當」、「道德淪喪的行為不值得鼓勵,婚姻的神聖更不容同性戀玷污」、「很
好,我看還可以再開放人獸結婚……」反對。反對。反對。其實都知道,不會有共識的。
截至今日,美國已有三十四州承認法制化的同志婚姻,同志伴侶也可享有一切聯邦政府所
提供的身分與社會保護福利。而我真的很想走到那些用各種語言迂迴著閃躲同性婚姻議題
的政治人物面前,對他們說,「共識共識共識,根據民意調查,請各位一起去吃屎的共識
已經形成了,您是否可以前往洗手間好好地臉朝下跌倒呢?」啊來賓請掌聲鼓勵鼓勵。
如果現階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適當時機,那甚麼時候才是呢?
不是別的時候。不會是別的時候了。
社會共識是最髒的一句髒話。現在就是推動婚姻平權法制化的最佳時機。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0/article/2103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8-07-03 13:07:00
作者: fabien12   2018-07-03 13:10:00
其實最大問題是在蔡英文講出的話,讓公務員放心不做為
作者: fesolla (綺羅)   2018-07-03 13:11:00
看這一年來各種拖沓推遲,就了解當初釋憲過後祈家威先生說保持平常心是什麼意思了……唉QQ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4:21:00
呃,所以本文作者意思是做什麼事情都可以無視民意,你三胖?台灣還是民主國家?
作者: asdf1qaz (whatever)   2018-07-03 14:47:00
樓上,照這邏輯是,只要民意可以殺人,就可以合法化...本質應該是要做對的事情吧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8-07-03 14:52:00
同志說對,於是就對了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5:23:00
可我不認同這是對的事啊,既然絕大部分的人民都不認同,那就這樣硬幹下去合法化,民主制度是這樣?你跟北韓有什麼區別?
作者: sheepinair (綿羊在空中)   2018-07-03 15:52:00
政府應該做對的事,什麼是對的事?請以理性思辯思考一件事情,答案就出來了。社會共識社會共識,勞基法是有經過共識?砍假後又開放加班上限,共識?目前還沒看到反同婚的說出什麼有邏輯的反對理由啊
作者: colapapa (交朋友 宅友更好)   2018-07-03 16:19:00
跟民主只會 "少數服從多數" 這類的人討論實在很累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3 16:21:00
kyn 如果同婚是錯的事情 為何你們說不出個合理的反對理由? 民主制度是叫你用偏見去決定別人的事?! 如果同婚有錯 反同還需要千方百計造謠抹黑來反對?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6:39:00
政府可也沒膽說"同婚是錯的",想必是因為同性戀惡勢力太大讓政府都不敢說
作者: holanme (自婊+跳針 = 無敵)   2018-07-03 16:41:00
推就好了,一些廢推文,連辯都懶。
作者: uofo (silence。)   2018-07-03 17:38:00
人權!懂?
作者: sorawang   2018-07-03 17:38:00
北韓都出來了呢!大腦是個很好的東西,我希望你也有一個哦^_^
作者: iamhcy   2018-07-03 18:00:00
民意?支持婚姻平權的蔡英文總統直選都能上了還不能代表多數民意?然後拿北韓比???就算只講立法權,民進黨前幾年可是用黨的名義參加遊行然後現在佔立院多數,這樣也不算民意?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8:16:00
民進黨執政=人民選擇同婚?
作者: zxc741023 (Nasamouse)   2018-07-03 18:16:00
民意?真好意思說啊。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8:18:00
你就去問民進黨"同婚是不是錯的"嘛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8:21:00
我投民進黨是因為我反對共產黨對台灣政治的干預,結果直接被你們扭曲收割成投蔡的六百多萬人都支持你們喔?不要斷章取義好嘛,六百多萬票不是投給甲的,要知道同婚的支持度公投最準,只是同運團體不敢你們就去問身邊投蔡的正常人朋友,問他們當年是投票是投給蔡還是投給同婚辣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7-03 18:27:00
羅2014寫的文章 用在2018年仍無違合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8:28:00
這個...很多民主國家的法律政策是不鳥民意的喔。 比如說繳稅xdd
作者: iamhcy   2018-07-03 18:35:00
這樣說就對了嘛,所以反同不管怎樣都會支持支持民進黨啊XD當時有婚姻平權政見都投得下去了XD既然你核心目標就是反共那同婚想必是可以妥協的對吧XDDD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8:42:00
我老實說,我還真不知道有婚姻平權的政見,那個時間點的討論焦點不都是服貿跟太陽花嗎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8:43:00
為什麼結婚需要別人認同?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8:44:00
所以我跟你說一個故事。民進黨支持同婚,可是(下略三千字),民進黨反共,可是(下略三千字)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8:44:00
像我也不認同10樓可以結婚啊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8:45:00
然後我也不能妥協耶,同婚就是錯誤的事啊,上面有人說政府要做對的是,結果結論是要讓同婚合法化,我看了也黑人問號???邏輯是體育老師教的?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8:46:00
啊所以我就說你去問問看民進黨政府"同婚是對的事還是錯的事?"啊,你應該不願意聽到答案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8:48:00
為什麼保障人權是錯的事?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8:49:00
是錯的啊,不過如果真的有遭遇到民進黨高層並且直接交流的場合,誰捨得把珍貴的機會浪費在問這種鳥事上?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8:52:00
很遺憾在21世紀的民主國家還有人認為保障人權是錯的事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8:52:00
你要知道民進黨對於同婚雖然是不推不動各種放置,但是他們還是會跟你說是對的,他們的核心價值不允許他們說不對(但是不作為沒關係xd)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3 18:54:00
哪裡錯 講不出來嘛 反同都是這一款的 怎麼可能溝通 怎麼可能有共識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8:54:00
甲講保障人權?那怎麼隱瞞愛滋接受手術,這時候整個醫療團隊的人權就不是人權了?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8:56:00
所以你真的都假裝沒聽到沒看到耶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3 18:56:00
得愛滋跟同婚有什麼狗屁關係。異性戀嫖妓性侵亂倫得愛滋kyn是啞了嗎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8:57:00
不要想要混水摸魚啦 同婚又不等於愛滋 還扯到醫療的問題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3 18:58:00
反同會講道理嗎 我真的很懷疑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8:59:00
以kyn的邏輯 我們今天說男人是人 他會回 難道女人不是人嗎?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9:00:00
我就繼續重複,民進黨會跟你說同婚是對的事
作者: asdf1qaz (whatever)   2018-07-03 19:00:00
樓上你怎用個案來詮釋整體價值觀,照弄這邏輯我也可以說家暴的小孩人權在哪?異性戀不該談人權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3 19:01:00
台灣一百多萬沒愛滋沒吸毒的同志 為什麼要被你們污衊
作者: asdf1qaz (whatever)   2018-07-03 19:02:00
你應該要說的是隱瞞事實跟家庭暴力本質不對的,但反問你,相愛的人想要結婚這件事情哪裡錯了嗎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9:03:00
請kyn不要模糊焦點 正面回應同性戀結婚的人權和醫療團隊的人權到底衝突點在哪?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9:08:00
好煩喔,第一,現在隱瞞愛滋治療不是個案,而是這個版都力挺護航的甲界主流價值,所以才說是保障人權自助餐啊(發笑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9:13:00
該譴責的是隱瞞而不是同婚 難道kyn覺得同婚=愛滋嗎?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9:13:00
第二,保障人權是正義,但為什麼甲甲結婚會和人權畫上等號?不結婚你們就不能在一起惹嗎?就不能互肛嗎?不是嘛,今天如果你們多p亂交被我大異性戀政權迫害押進集中營,那我同意這確實是迫害人權,但現實就不是嘛所以你一直跳針的不支持同婚=迫害人權歪理不攻自破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9:15:00
kyn大概沒結婚所以不清楚婚姻對伴侶的法律保障和權益 沒關係 你可以用google查一下查完之後如果你還是覺得婚姻是保障伴侶性愛的權利 那我為你的公民老師感到難過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8-07-03 19:18:00
現實是即使同婚不過,你們的生活幾乎不受影響,還是做你們平常愛做的事,可見保障人權假議題無討論必要你就直接說嘛,你哪個人權受到迫害,財產相關?我沒時間有話直說不好?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9:31:00
沒時間真的可以離開,不會有人攔你xd
作者: ketsu1109 (德州安打)   2018-07-03 19:31:00
同婚沒過,親密伴侶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不能享有配偶應有的權利,不就是侵害人權嗎?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3 19:32:00
絕大部分的同志都沒有愛滋 你是憑什麼來這邊鬼扯 要罵愛滋 請去愛滋團體 否則你就是鬧版“現實是即使同婚不過,你們的生活幾乎不受影響”連法律常識都沒有 反同的人請提升一下素質吧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9:34:00
然後問你,你覺得民法拔掉婚姻篇,沒人能結婚是不是大家生活都沒影響沒有人權益受損?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3 19:35:00
結婚對生活沒影響 那異性戀是結心酸的喔 真弱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07-03 19:38:00
說什麼結婚無關人權,請問你是不是來自那個"吃飽飯就是人權"的國家?? 那你還說反咧根本就一國的
作者: fumc0 (anconeus)   2018-07-03 19:42:00
一開始kyn說同婚是錯的但後來變成是不必要的 立場轉變? 還是你願意說明錯的點在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7-03 20:24:00
我想知道感染者有要醫護團隊不要保護自己嗎?是強制還是威脅?SOP有要醫護團隊不要保護自己嗎?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8-07-03 20:33:00
ㄏㄏ
作者: kr19930421 (Eliot)   2018-07-04 02:02:00
人的權利要被認同才成立...讚哦
作者: KEYQQQ   2018-07-04 03:24:00
為什麼kyn可以自認有邏輯
作者: d1996a1026 (小諭)   2018-07-04 06:17:00
怎麼會有人覺得不能結婚對生活完全不影響OAO 你爸媽不能結婚也不影響嗎 真的是老智障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8-07-04 09:14:00
不能結婚就不能做愛生小孩 基督教就會滅種 kyn不知道嗎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07-04 10:05:00
□ [問題] 喜樂島是哪個教派為主的團體?
作者: motokur (人生的長旅)   2018-07-04 12:47:00
其實只有基督教真的在激烈反同婚 民眾根本不在乎這議題
作者: iangaryboy (Ian)   2018-07-04 14:21:00
樓上瘋狂跳針,講不過就要拿愛滋救援,奇怪了,病毒會挑族群呢,要不要去發表國際期刊好了,愛滋議題回歸醫療討論,只要沒有正確的防疫知識,任何人都會得到好嗎!?
作者: limsky35146 (剛)   2018-07-09 02:15:00
先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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