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yne3345678: 覺得這篇蠻有趣的,前面先解釋轉診的目的,後面醫師 07/02 18:31
→ wayne3345678: 要求轉診卻又自己好像是醫生認為明明是小感冒為什 07/02 18:31
→ wayne3345678: 麼要去? 07/02 18:31
退掛≠轉診,我文內的敘述,醫師沒有開轉診單,那不叫轉診。
有轉診單,代表「醫師評估」認為有轉診必要性。
沒轉診單,大醫院會認為是「患者自行評估」。
且部分負擔的計算方式也不同,兩者差「非常多」,拜託先看清楚文章在質疑人。
推 WillLiu: 你隱匿病情,醫生怎麼知道要開什麼轉診單 07/02 22:12
→ louis0123: 樓上沒看到這句嗎?「診所自認無力處理特殊病患」 07/02 23:43
推 WillLiu: 你隱匿,診所是開天眼知道你很特殊喔? 07/02 23:56
我內文並沒有提隱匿病情唷。
我是在對於「告知病情卻被退掛」這樣的作法提出疑問,
直接退掛後,是患者要「自行」去找願意提供治療的診所/醫院,這會累積求診受挫感,
長期下來也會使特殊患者略過「分級醫療制度」,直接往確定會提供醫療的大醫院求診,
這對於健保制度/醫療資源而言,應該都不是好事。
轉診制度,是讓特殊患者能被轉介到可提供醫療的門診,
(例如橫向智齒轉介給專拔智齒的牙醫診所)
使患者獲得必要治療,也避免醫師專業度不足問題影響醫療品質。
在我看來「退掛」,等同醫療人員拒絕提供治療或提供可行替代方案,
這沒有比患者隱匿病情不自私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