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反同婚2公投到底在幹麻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04 14:50:54
聽了反同婚陣營的2個公投說法
搭配大法官解釋文748號搭配
有些問題想問版上精通法律的大大
釋字748不負責白話翻譯重點:
1:憲法第七條平等權,並非窮盡列舉
身心障礙、性傾向等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
也就是性傾向也享有平等權
2:憲法第22條,保障自由權,也包括要跟誰結婚
現行婚姻章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顯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
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之意旨有違。
也就是:適婚成人要跟誰結婚是自由,民法婚姻章無法讓同性結婚,違憲
3: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以何種形式
(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
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也就是:要修要訂方式大法官不管
所以反同方的公投我的疑問是
第一: 修訂民法限定婚姻章一男一女,最後還是違憲不是嗎?
還是需要輔以修民法、定專章,否則同志明年還是可以用民法結婚
第二: 制定同性婚姻專法,民法還是違憲,還是必須修
而專法若沒有實質平等保障與異性相同的結婚權利與義務
同志並沒有一定要強迫要用這個法結婚,民法還是可以,是嗎?
想請問各位專家們...
作者: Neps (Neps)   2018-11-04 14:58:00
萌萌:民法一男一女 不能改,同性用專法?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11-04 15:02:00
大法官沒有說民法違憲, 是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的這種狀態違憲。消除這種違憲狀態可以用修民法或修民法以外的法律為之。第10案的意思是以不修民法的方式合法化同性婚姻。該案縱獲通過也不能阻止同性婚姻合法化。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04 15:03:00
我的意思就是 一男一女但同志不能結 過了同志還是可結10案過了,同志還是可以因748去結婚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8-11-04 15:04:00
簡單來說現在的情況就是違法憲法會怎樣嗎?不會怎樣啊 我下次再違法一次你也拿我沒皮條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04 15:05:00
12案過了,但民法還是沒有保障同性伴侶 還是要修啊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11-04 15:09:00
依釋字748,訂專法未必會違憲,重點在要能保障同性永久結合關係,且名目必須是婚姻。同志這邊有人講專法就是違憲是錯的。萌萌認為大法官說可以立專法=以婚姻以外之制度為之,也是錯的。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8-11-04 15:09:00
他們知道擋不住(因為釋憲通過)所以現在就是極力要讓同婚走向專法化,所以才提公投,我猜測他們是要測政府跟台灣人民風向,如果公投是反同提案獲勝,他們就會順理成章說台灣民意就是要立專法,到時執政黨為了順從民意又加上反方那邊很多人是政治獻金來源,而設立專法,至於專法是不是實質平等就不是他們考量的事了,沒有實質平等要在修改或又再申請釋憲又不知道會拖幾年去了,這就是他們的目的,先用一個專法框住你,沒有實質平等?我就拖你時間嘛!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8-11-04 15:11:00
專法違不違憲要看立法的實質目的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11-04 15:12:00
第10案若過了,且立法院也在108/5/24前完成比如說「同性婚姻法」的修法,那同志就得用這個法去結婚,沒有適用釋字748然後依民法結婚這件事,那是期限到沒完成修法才會發生的事。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8-11-04 15:17:00
對了,借題問一下,現在雙方到底是誰贏面比較大呢?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04 15:19:00
作者: iloveKONG (我愛KONG)   2018-11-04 15:51:00
樓上的圖片 我看了火冒三丈
作者: man72 (準備新生活)   2018-11-04 15:51:00
其實在明年5/24前 專法立不出來的話 自動適用民法 依照台灣立委的效率 你懂的!
作者: dingding69   2018-11-04 15:52:00
他們就是想以宗教治國啊!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8-11-04 15:52:00
現在台灣是宗教立國嗎?動不動就說他們教會影響國家,真的好噁
作者: dingding69   2018-11-04 15:53:00
反正不管公投有沒有過,524前一定要想辦法保障同志的婚姻自由!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8-11-04 15:54:00
如果雙方都沒過門檻,或是雙方都過門檻那會如何?
作者: dingding69   2018-11-04 15:55:00
公投法其實有寫到法律的創制需在3個月內完成,但是如果是專法,我不相信他們有能力在3個月內達到。而且748釋憲並不會因為公投而失去效力都沒過的話,問題丟回立院。同樣還是要在524前生出來,否則524後就是直接以民法婚姻章向戶政機關登記公投影響的就是最後要用專法或修民法,就算是專法也一定要和民法有相同保障婚姻自由的權利。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8-11-04 16:15:00
我比較擔心的是如果最後用專法,在524之前提出一個歧視專法但過了,是不是需要重新提起釋憲?這個釋憲從行政訴訟開始到真的大法官釋憲的這段時間同志是不是只剩專法可用?有法律人可以解惑一下嗎?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11-04 16:56:00
回樓上,應是這樣沒錯。且若公投出來結果很懸殊,沒有人包括大法官可以抵抗這種政治壓力,這會令大法官很難宣告其違憲。公投制度會削弱大法官違憲審查的作用。
作者: zxc741023 (Nasamouse)   2018-11-04 18:43:00
請問不修民法,要如何消除民法沒有保障同婚的這種狀態?專法似乎無法改變民法沒有保障同婚的這種狀態,如果大法官是說法律沒有保障同婚的狀態那還好說。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8-11-04 20:00:00
釋憲文本來就有留立專法的空間,但前提是要"實質平等"不過萌萌明顯要給你個閹割版
作者: ypzrgy1225 (§東照大権現 §)   2018-11-04 21:51:00
請問,日後不幸真的立了專法,還是閹割版,這樣不是違反當初的釋字748號嗎?這樣這個專法還有效?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04 21:57:00
閹割版可能還是違憲 要叫大法官踹共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8-11-04 22:44:00
萌:大法官請自重~ 恐怕有理說不清呢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8-11-04 23:09:00
若不幸有了閹割版專法,雖然還是違憲,但短期內可能也無可奈何,要等一段時間議題冷了才適合再提釋憲,不然大法官就要赤裸裸面對抗多數蠢腦民粹決定人權的悲哀
作者: wooking (走吧的分化)   2018-11-05 10:20:00
所以公投對於專法跟民法格外重要,如果今天專法派的同意比例遠勝民法派,我覺得依照現行政府的做法頂多拖著時間民法直接適用,要不然就是會另立專法,不可能在這種公投結果下去修民法。如果政府真的能不顧一切修民法,早就修了哪還在那邊等公投結果。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05 11:41:00
聽說萌萌已經開始在擬專法了 想拖過524的想法 未必能達成。最好要來想應對方案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05 13:48:00
連署+禱告+打廣告+搶抽籤=勝利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8-11-05 14:14:00
萌萌的專法 好好奇哦XD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05 16:42:00
不用好奇 小心被氣死 白眼翻到背後翻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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