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個問題,我一直搞不懂:
如果今天民法不修,但有專法,賦予一切與民法夫妻同等權利,
你會選擇拒絕使用專法結婚,必須等到民法修法的那天嗎?
「婚姻」兩字是歷史悠久的名詞,
各國文化或律法自古以來皆是「一或多個男性與一或多個女性的結合」,
如果今天我們能有「同性婚姻」這個律法專有名詞,到底跟歧視有甚麼關聯?
你聽到同性婚姻這四個字,會覺得是歧視嗎?
我支持修民法,也支持立專法,
但完全搞不懂完全反對專法,稱之為歧視的原因為何?
版上前面也有一篇說明為何專法是歧視的文,
裡面放滿滿的圖,但都是在砲轟白癡盟盟,
完全沒有說明到底為何專法是歧視,我看完還是沒有懂。
你會選擇拒絕使用專法結婚,必須等到民法修法的那天嗎?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8-11-14 17:46:00把你們這群人圈起來 設一個專門的法律給你們用 但其實內容跟現行法律一模一樣 那為什麼要特別設一個給特定族群用 還沒有比現行的法律更好?所以同性戀給異性戀不一樣 需要給他們一個專門的法律來適用這樣嗎?
作者: a3011245 (curse1120) 2018-11-14 17:48:00
擁有和白人廁所同樣設備的黑人專用廁所就不是一種歧視嗎?
兩個異性戀會生下同性戀,兩個白人可不會性取向跟膚色完全不是同種概念。
作者: a3011245 (curse1120) 2018-11-14 17:53:00
為同性婚姻立一部專法,就性別研究的角度來看就是繼續鞏固二元性別。性別本來就不是只有兩種,婚姻為什麼需要特別區分成「兩種」?如果我今天要跟一位間性人結婚,請問我要選擇一般婚姻還是專法婚姻?如果我要跟一位跨性別者結婚,他在動手術前後是不是適用的法條就不一樣?婚姻關係是不是要重新締結?
作者: a3011245 (curse1120) 2018-11-14 17:55:00
把夫妻改成雙方,這樣有限制在兩種?
又換話講,同婚無論依專法或民法通過,TR婚姻都無法因為是同婚,而不是跨婚、間婚
兩個異性戀會生下同性戀,兩個白人可不會,那請問兩個異性戀的白人會生下什麼? 這種話也打得出來
專法跟民法如果沒有不一樣 又為何要用專法? 自己先想辦法反駁再來鬧吧 反串人士
我不是問為何要用,而是問為何不能用。你的反問方法完全沒有回答到問題。
不管你立場如何,但這問題都講幾次了,不去爬文在這邊當伸手牌
一樣的概念啊 那又為什麼不能用民法 八卦酸民真的很愛來甲板 深櫃哭哭
還有別把問題帶偏 前幾樓說的是歧視問題 而不是跟你在研究孟德爾 你們萌萌的邏輯就是橫著長的
作者:
gunso (è»æ›¹)
2018-11-14 18:03:00因為"專法都是反同方在推的",先不說現在專法連個影子都沒有,就算以後有了,誰知道法條會長怎樣?況且讓一群壓根沒把同志當人看的人訂專法,這叫請鬼拿藥單,會獲得和現行民法婚同等保障是妄想
黑奴制度而來的隔離跟排斥同性結合的隔離,這兩者間的差異對隔離這件事而言有差嗎
Separate but equal,當你認同專法就代表你還是認為有所分別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11-14 18:08:00同樣的問題 你也可以拿去問堅持專法的人 他們心裡的那個結是什麼 為什麼堅持異性和同性婚姻不能共有一個法條 答案不就呼之欲出了嗎
作者:
Q388833 (雅各)
2018-11-14 18:08:00人人平等,為何要特別獨立專法?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8-11-14 18:10:00
看完你的po文和回推文,我只知道你只是想來亂的而已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11-14 18:17:00人類學家表示:.....
作者:
ienet788 (風塵的回憶)
2018-11-14 18:19:00討論一堆專法,先來想想我國專法必須要優於母法,否則就有歧視跟權力不對等問題,同志不若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因為遭受制度上的弱勢需要優於母法的專法補足,那為啥要專法?
作者: sl88232004 2018-11-14 18:19:00
如果專法能達到民法之效果,你覺得專法也無妨。問題是,要花多久時間達成這個理想,當同性婚姻利用專法有疑義,戶政、行政機關是不是要再做解釋函?有很多老年同志伴侶正在等結婚……,你能想像有些人可能時間不夠了等不到嗎?這些時間還不包含把專法從無生有,三讀通過。民法很完整,僅修法把同性戀者納入,相對花費較少成本。
作者:
ienet788 (風塵的回憶)
2018-11-14 18:22:00而且很多人說會破壞傳統價值?但問題是30多年來民法一直都在修改在破壞『傳統價值』,現在家庭是有崩壞了嗎?
作者: df900127123 (黑熊) 2018-11-14 18:34:00
同上
作者: Sayd20 2018-11-14 18:37:00
光看到說黑白那個不能類比就只能噓了 搞不清楚概念
作者:
Grrr (è™è ä¿ çš„å¹«æ‰‹)
2018-11-14 18:46:00萌萌的思維就是專法不叫婚姻,婚姻只能一男一女,陷入這種思維還不自知,科科
作者:
rockyfan (å¯æƒ¡!欣亞爛POWER)
2018-11-14 18:49:00反同婚那方每一次都在意見發表會上面提到「同性結伴」這個詞,聽得我毛骨悚然
只要是台灣的人民就享有同樣的權利 要設立專法 請把專法立刻生出來呀 還在那邊飄的東西 好意思拿出來說嘴
作者: leonoshinko (嗯) 2018-11-14 18:53:00
推推 我也覺得黑人什麼的應該有專用飲水機
作者:
vsss (ReNew)
2018-11-14 19:09:00沒有歧視為何要大費周章另立專法
作者:
hwang626 (sscfd)
2018-11-14 19:09:00老實說如果內容真的一模一樣我是可以接受啦可是一模一樣到底要幹嘛?
作者: Tourguy (深深的喜歡) 2018-11-14 19:13:00
好天真,你怎麼會認為反同的會給一部一模一樣的專法呢?
作者: theodore19 (洗耳朵) 2018-11-14 19:14:00
大家都是台灣的公民,都應該享有平等權利結婚。可是現在突然要把一群人抓出來說要立專法,因為這一群人哪裏不一樣嗎?如果覺得他們不一樣的話,那不是歧視是什麼?
作者: Tourguy (深深的喜歡) 2018-11-14 19:19:00
同性婚姻這四個字應該不算歧視啦,只是很多此一舉
作者: jack548112 (Lego) 2018-11-14 19:21:00
上廁所是一件事,結婚是一件事為什麼要分成兩種人使用就他媽是歧視啊
作者: sl88232004 2018-11-14 19:22:00
你好像搞不懂挺同方常常用黑人白人的例子。黑人白人都是人,以膚色不同分成不同族群,異性戀與LGBT等也都是人,以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分不同族群。所謂的歧視就是差別待遇,要對同性戀者的婚姻權行差別待遇的正當理由是什麼?樓主可以看釋字748。
這些話跟昨天趙曉音的邏輯還真雷同呢!我開始相信這些人是認真不懂什麼叫歧視...
意思就像要原住民結婚時只能用專法,不可以和台灣其他人一樣用民法且專法內容又和民法一模一樣~你卻說你不是歧視原住民~當其他人白癡嗎
作者: kilarc (想搬..) 2018-11-14 19:38:00
從原po在婚姻兩字上的定義就可以看出問題了
作者: jack548112 (Lego) 2018-11-14 19:41:00
憑什麼同志只能用婚姻專法,你有種叫萌萌訂出各種法律專法來給同志使用啊
作者: wong9495 (魯道夫) 2018-11-14 19:41:00
專法並不是婚姻呀......
作者:
shiruru (雲龍梅折雪)
2018-11-14 19:43:00這帳號本來就是恐同了
假如今天是異性婚姻專法,跟你說你不能用傳統婚姻,你覺得公平還是歧視?
根本就不存在的東西好意思拿來指手畫腳Where’s 專法
是說專法要修成跟民法的伴侶制度一樣 你知道要花多少資源和時間嗎?
作者:
scopwu (海洋)
2018-11-14 19:50:00反同派一但修專法,每一條意見超多到近乎反對,就不知道要修多久時間,而這個拖延,就是他們的目的
作者: khmax (樂) 2018-11-14 19:54:00
不同概念,相同歧視
作者:
paddyh (paddyh)
2018-11-14 20:21:00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8-11-14 20:27:00我覺得直接改成 異性民事結合 與 同性民事結合 這樣不錯
不如問「專法到底是好在哪裡」吧,現在專法派的風向根本帶不起來啊。其實想把風向帶起來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告訴大家「我這個版本的專法好棒棒,裡面東西比民法還多捏」,這樣還怕風向帶不起來? 但是沒有一個專法派這樣帶風向。這代表什麼呢? 不客氣地說就是推專法的人腦裡想的
要不然異性戀也可以用專法 同性戀用一般民法這樣也沒74阿 呵
作者:
wxi (wxi)
2018-11-14 20:58:00你可以下去了
作者: yhx1997 2018-11-14 21:07:00
你有看清楚公投條文嗎?萌萌的公投條文是說另設專法保障兩人「共同生活權益」,根本不是「婚姻」,再說「共同生活權益」本來就是我們享有的東西,我想跟誰住本身就是我的自由,可是萌萌卻以這公投名義阻繞我們結婚,所以行政院才會說這違憲好嗎!
其實我覺得專法沒差 重點是內容根據字面上解釋 只要是差別待遇 不管是形式或內容都算是歧視 只是形式上的 我反而沒那麼在意就是了
作者: aabb1027 (冰色日光) 2018-11-14 21:28:00
沒有緣由的隔離不是歧視是什麼?
總之 我覺得專法是歧視沒錯 只是這種歧視是目前同志需要忍受的 它是社會不友善的果而不是因
段宜康黑人白人候車亭已經解釋得很清楚,再不清楚可以去看姐妹這部電影,同樣是人用一個專法隔離起來跟我說這不是歧視,護家萌思維有夠噁心跟自私
作者:
uofo (silence。)
2018-11-14 22:34:00唉
就像是:做一樣的工作量,領一樣的薪水,他週休二日你只能做六休一
另外,我想問原po啦,順便借題問問反同方,摸摸你們自己的良心,你們是真的要保障同志還是歧視同志,問你們自己的心最清楚了,少在那邊假鬼假怪找一堆理由藉口說保障同志
作者:
mintu (MinTu)
2018-11-14 23:16:00為何沒有異性戀婚姻專法?在婚姻本質是一樣的話,讓兩人一起適用民法是不是更好,沒人被想要被特別的被法律規定著,不要講什麼兒童權益法,那個是對兒童特別的保護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11-14 23:51:00
作者: rueiping (緊緊) 2018-11-15 00:01:00
我管你那麼多 反正我就是要投2好3壞
那為什麼不要每個年齡都設不同專法?0~120歲共有121種專法。為什麼不?
異性戀婚姻專法有阿 就是包在民法內要分離出來成單一法典也不是問題啊
作者:
asa5566 (啞色)
2018-11-15 10:35:00反正先擋修法 等要立專法 繼續打壓 繼續跟挺同對打 把權利壓縮到極限
你要說的是 伴侶盟是反同吧?? 總之我認同你的說法身為同志 我當然是支持修民法 但如果社會不接受 我覺得同志應該先退而求其次追求完整權力的專法 並且讓社會更加友善之後 把婚姻法律推過
作者:
mintu (MinTu)
2018-11-15 11:02:00要分異性、同性婚姻法,那樣是不是修法更麻煩,修民法以尤委員的版本,修改字數不多,相較於專法另立一套來比呢?實在不太想去比較修法成本高低這回事,如果,能達到一體來看人民,國家應當在可行的方案中盡力完善,民法規定的是人民的私法(我是看維基),同性戀者,也是國家中的人民呀,為什麼就不能入民法呢在不同立場的人中,也會有人就是要這樣的人,兩方都有,不用特別去說哪方,應該是常態了。或許要讓不同立場的人,再更多時間去理解,現在或許就是那個時間的一部分吧,就像推出專法的團體中,也有人覺得同性戀者就是不該有的一群人
廢話,既得利益者當然說分離出來立一個法典沒差,如同白人黑人公車時代一樣,白人那時階級就是高黑人一等,當然說沒差
兒少福利法和老人福利法都是因其特殊性而給予的額外保障,跟我上面舉的每個年齡都要專法落差很大。而同性婚和異性婚最大差異就是生育的部分,但異性婚也有不孕或不生的存在。這些不孕不生或領養的異性婚都沒用專法了,為什麼同性婚要用專法?而且還是沒有額外保障的專法。
作者:
BroSin (Sin)
2018-11-15 15:06:00看你回文就知道 少在那裝中立選民看辯論就知道了 整場在那邊同性結合 同性婚姻這四個字都說不出來 這種團體不會去阻擋之後的修法嗎?別鬧了
作者: wetoria (wetoria) 2018-11-15 15:13:00
其實理由推文說得很明白了,況且同性戀婚姻並沒有專法保護必要,如果還看不懂,建議你去了解婚姻制度和法律方法論後再思考這個問題
作者: hsian5134 (ohdanny) 2018-11-15 16:21:00
如果專法所賦予的權利如同民法的保障,我不介意使用專法,但這不代表我就應該接受專法的對待,因為它與”我們與一般人都一樣希望與愛人組成家庭”的核心訴求不一致。倒是版主可以多論述除了修法工時與生理性徵之外,異同族群在組成家庭上有什麼必須分開的理由?*身*理性徵
作者: laique (laique.rene) 2018-11-15 18:45:00
那同性戀婚姻法,異性戀立專法可嗎?反正如你說都一樣非歧視!你若可,那立專法是多此一舉,若不可,你反對的理由剛好說明你的歧視
作者: liebeshin (>///////<) 2018-11-15 18:59:00
沒歧視幹嘛不修民法 此地無銀三百兩
希望你生活上都用專法,上課時,別人坐教室,你坐走廊。全班沒有歧視你的意思喔。
作者:
sossos78 (sossos78)
2018-11-15 21:43:00有些人就是沒有同理心,講到他死他也不會懂,
作者: jjiipp (鐵) 2018-11-15 22:22:00
搞懂什麼是特別法再來好嗎......
作者:
tinma1995 (tinma1995)
2018-11-15 23:10:00為什麼會完全沒有相似之處呢?黑人專用廁所的議題雖然是從奴隸制度延伸而來,但核心價值都是「我們都是一樣的人,不要特別區隔開來」再者專法的概念是適用原本的法條外再給予而外保護,但下一代幸福聯盟想要提出的專法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行政院也已經打臉不可能採用他們的方案)。
作者:
romand (@çš¿@)
2018-11-16 00:35:00我猜你沒看辯論會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8-11-16 01:15:00既得利益者的想法就是這樣
作者: vnucit (none) 2018-11-16 02:19:00
專法相對民法就是特別法 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確實是一種另類的"歧視".....XD
"同性婚姻"專法? 這是你的幻覺 萌萌喊的專法沒有"婚姻"字樣 而且其法也不認可同性結合是家庭 故無姻親關係不可領養子女... 不僅把同志排除在婚姻之外 更是限制其相關權益 這是歧視到底了吧 現在無論挺同反同都沒人想要"同性婚姻"專法 別白費力氣討論
作者: idontknowhow (笨蛋大學生) 2018-11-16 19:45:00
我也蠻不懂的 感覺沒人想認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