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happy (簡單就好)
2018-11-17 11:07:23專法是給更多保障的話,當然可以啊,但你要想想政黨協商後的專法會變成什麼東西...
作者:
diyaworld (文化土匪)
2018-11-17 11:27:00問題是現在萌萌提出的專法,並不是“婚姻”法,搭乘的列車不一樣,所以這舉例不太對
現在反方提出的(共同生活法)連婚姻都不算,頂多只能算是同居權,你舉的捷運普通卡跟學生卡至少還是搭同一部列車(婚姻),反方提的這個專法比較像高鐵跟台鐵的差別而且是繳一樣的稅,盡一樣的國民義務,他們搭高鐵,我們只能搭台鐵
作者:
ashappy (簡單就好)
2018-11-17 11:38:00捷運最尾端的附掛車廂(?)
作者:
ITME (ME)
2018-11-17 12:38:00專法如果不是婚姻,要怎麼請婚假?勞保的喪葬津貼,甚至遺眷年金?明顯就是差別待遇
作者:
shiruru (雲龍梅折雪)
2018-11-17 16:20:00舉例捷運的話,他們能搭所有車次,而專法只能搭一小時一班的特別車次,專法還必須挪位置讓他們一起擠
作者:
wepahoo (威啪乎)
2018-11-17 18:46:00同性結婚免繳稅,我就支持專法
作者:
sondbe (Mikuchika)
2018-11-17 19:06:00現在就有了不是嗎? 自由座限定車廂啊你怎麼不說一堆人很高興買自由座? 他們不認為自由座是歧視啊明明是自己選責的嘛 強調自由意志就應自負責任*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