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大家一樣,在公投開票的當天煎熬了一整晚,後面一兩天真是連想死的心都有了,但
後來冷靜想想:我們真的很意外嗎?
同志在整個社會當中是絕對少數是事實,社會對同志的的接受程度層面不一也是事實,台
灣社會不管整體氛圍或民情偏保守也是事實。從客觀科學數據來看,同運團體與同志們心
目中人人平等的彩虹色烏托邦(短期內,50年吧?)註定是只能拿來描繪的空中樓閣。
許是同溫層太溫暖,住久了容易讓人忘了現在到底是幾月天,沒看天氣預報就出門,直接
冷到懷疑人生也是自然。
想明白了便也知道:我們打從一開始就挑錯了戰場也搞錯了戰略目標。直接在單一議題的
人數對決上一敗塗地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從這個角度看來,現在「以同養苗」的指責雖然
我自己看了也不舒服,但也不得不同理這個說法的提出。
也許有人會說我是馬後砲,是的,我自己也承認。當初的同溫層太溫暖讓我也沒去設想到
這種情形的發生,所以這是我們自己也要跟著一起要承擔的歷史共業,沒必要太把責任歸
咎於單一或少數人身上。
看明白現狀之後,就可以讓我們回頭重新想想:我們到底要什麼?
我想所有人都會同意,在所有爭取法理制度保障的努力背後,我們要的其實就是一個廣泛
的社會認同。
這是我們的第一個盲點:我們太理所應當的把兩者相等。我們太理所應當的認為只要法律
上賦予我們與異性戀一模一樣的權利就等於社會廣泛的認同了我們。
但事實上這兩者的相關性可能沒我們想像中的高,美國在2015由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正
式全面合法,可是他們在隔年選出了川普。
泰國是對同志最寬容的國家之一,甚至把對LGBT的歧視納入刑法的犯罪行為。根據2015泰
國國家發展管理研究所的民調,88.72%的人表示可接受同事是LGBT;79.92%表示不介意家
庭成員是LGBT,但泰國同性婚姻至今未合法。
把法理保障與社會認同區隔開之後,才能好好認識到我們此次戰略上的錯誤並決定下一戰
的目標與手段。
如果我們要的直接是社會認同,那就要有長期戰的打算,甚至可能很多人這輩子都無法看
到實現的一天。甚至在短期內,所謂「同遊乖寶寶」的主張可能是更務實一點的戰略。
而如果要的只是法理保障,那就最好要有捨棄直接民主的認知。孩子們,在投票上是票票
等值人人平等,但在現實生活中可不是。
我們該做的是直接在媒體聲量、學術界及法律制定程序當中施加及訴諸我們的影響力。
阿妹或蔡依林跟礙家盟的保守老人在公投上都是平等的一票,但在媒體聲量及影響力上可
不是。法律的制定雖要依靠有民意壓力的立委,可在立法過程及條文撰寫的戰場中,同樣
是只有一票的有份量的專家學者可比路人的一票有影響力的多。教會勢力及彩虹媽媽的數
量或許遍及台灣各種教育場所,可只要教育部的一紙公文就能有效的做出反制。在八卦版
仇女仇同的聲量看似龐大,可在現實生活中一位Google工程師就因為發表了被認為是助長
性別刻版印象的言論而被開除,而你覺得這規定是全公司一人一票投出來的?
我們該慶幸的是,雖然目前看來台灣整體社會對於LGBT的情勢還不算樂觀,但在較有影響
力及話語權的上層社會中可還沒輸。不然也不會有選前厚厚的同溫層所造成的錯覺了。
對於還想繼續關注這方面的朋友,在接下來的戰場上,許多不得不的折衝、妥協、利益交
換與策略結盟應該是免不了的吧。我不會像最近的一些論點覺得同運就是非得跟某黨綁在
一起不可,只是希望在接下來的戰略中大家在頭腦發熱的時候可以冷靜想想這個階段的目
標在哪與手段效率間的平衡。
而對於在這個過程中感到疲累的朋友,我會建議你給自己放個假,暫時不要再想這件事。
日子還是要過,又不是從今天開始就不能結婚,你過去怎麼過現在未來還是怎麼過。一
輩子只活在同溫層裡也沒什麼不好。
大家一起各自在自己的專業、工作或人際領域上努力。雖然很不公平,但我想大家也有點
意識到:同志比起其他人,比較沒有不優秀的本錢。只有在社會上佔據到一定的位置及話
語權,我們才有與惡意一戰的資本。我知道這話聽來殘酷甚至有歧視之嫌,但我想不出更
好的說法了。
公投連署過程之時,我也在同溫層中產生了樂觀的錯覺,泡泡破掉的時候也跟著大家一起
崩潰。想一了百了跟這個世界堵氣的心情都有了,理想的死法是當個自殺炸彈客在靈糧堂
總部引爆,或是拿槍掃射後自殺。去他的愛與包容,溫柔同理。愛從來不是最大,權力
才是。
也是想到這邊才有今天的感觸。一點無知路人的愚見,有意見指教或想噓的本人玻璃心麻
煩溫柔一點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