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護家盟就認為 同志不能有結婚的權利 你只能成為他的伴侶
結婚是只有一夫一妻的權利
然後當大法官釋憲 開始要提專法或者民法時
再開始委屈地說
我們支持你們結婚啦 但用專法可以嗎? 不要去修改民法
我們還是打從心裡祝福你們 同志也有他的人權...
公投時間常常打出這種假溫情牌
好~公投過了 大多數的人贊成同志結婚用專法
現在開始挾著民意露出真面目:
非婚姻形式!幸福盟公投訴求為「同性家屬專法」或「同性共同生活法」
https://kairos.news/123280
其中文章中提到
至於第12案要求為同性立專法,曾獻瑩說,幸福盟的主張是同性可成家變「家屬」,他重
申,「不是要推同性婚姻,是『同性家屬專法』或『同性共同生活法』」,幸福盟將針對
醫療、財產等同性二人生活權益規畫建議專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