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9-02-20 21:13:05※ 引述《xcvfrd (.)(.)》之銘言:
: 專法名稱: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 政院版同婚專法曝光! 同性伴侶可結婚、繼承、繼親收養
: 同性婚姻爭議,歷經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至今已近2年,行政院今(20日)晚邀民進
: 黨立委開會討論。本刊獨家掌握,政院版專法草案避開民間挺同、反同爭論的「同婚」、
: 「同性配偶」、「同性伴侶」等名詞,以專法形式、中性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
: 釋施行法》,同性伴侶將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另可繼承財產並繼親收養,其
: 他法律有關夫妻、配偶的權利義務也可一併準用。草案預計在明天的行政院會上通過,並
立法的根本鬼才啊
用數字命名有什麼不好?
完美迴避爭議
然後專法還提到可以準用民法婚姻章結婚,其他相關的法律條文也可以通用
這個專法,完全就是超聰明啊!
不得不佩服立法的人,真的是鬼才!
: 送進立法院審查
: 台灣目前有18部以「施行法」為名的法律,最為人知便是《兩公約施行法》(公民與政治
: 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這次行政院所提「司法院釋字第74
: 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是台灣首度以大法官釋憲為名的施行法,草案明定,施行日在今
: 年5月24日,符合大法官釋憲的最後期限。
: 黨政高層透露,整部法案共20餘條,文字敘述則以「同性婚姻」、「共同生活」等字眼穿
: 插,另也避開反同陣營擔心的稱謂問題,整部法案沒有出現「夫妻」等稱謂定義,而是改
: 以「雙方當事人」取代。
: 特別的是,尊重宗教自由,政院版草案也提出,任何人或團體都依法享有宗教自由及其他
: 自由權利,不會因為此法施行而受影響。
: 行政院所提同婚法案主要是揉合了2017年5月24日的大法官釋憲精神,以及去年九合一大
: 選的公投結果,並以施行法形式以專法提出。在結婚規定上,草案文字敘述與大法官釋憲
: 相同,明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
: 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換言之,同性伴侶可準用《民法》第4編親
: 屬第2章婚姻規定結婚。
: 結婚年齡也準用《民法》規定,同性兩人只要年滿18歲就可成立婚姻關係。財產及繼承上
: ,同性伴侶同樣準用《民法》第2章第4節的夫妻財產制、以及《民法》繼承編關於配偶的
: 規定。
: 至於民間爭論不休的同性伴侶收養議題,政院版草案明定,同性伴侶可以準用《民法》有
: 關繼親收養的規定,也就是,同性伴侶一旦結婚,其中一方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
: ,至於共同收養則不允許。
: 至於繼親收養的程序與異性戀婚姻相同,必須由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認可,依個案判斷是
: 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 為了避免此專法挂一漏萬,政院版草案明定,民法之外的其他法
: 規,只要是關於配偶、夫妻、結婚或婚姻,以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衍生的規定,同樣準用
: 《民法》定義的婚姻關係。
: 換言之,同性伴侶結婚後的權利義務一併比照異性戀婚姻的相關規定,例如《國民年金法
: 》的配偶連帶繳納義務、《所得稅法》的配偶合併申報、配偶免稅額、配偶扣除額及《特
: 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認定標準等。 其他有關婚姻的權利義務,草案則以正面表列方
: 式規定,包括離婚、監護權、配偶扶養義務、近親不能結婚、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不能結婚
: 、重婚罪、婚姻無效的條件(如重婚、近親、詐欺或脅迫等)、生活日常(有同居義務、
: 家務分擔、生活費等)、相互繼承關係等可全部準用《民法》,但此專法未提及的權利義
: 務,則未準用。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220inv018/
作者: fiction4569 (廢) 2019-02-20 21:14:00
笑死,這個猛ww真的該支持一波了
作者:
lanx105 (海綿/簡單多細胞)
2019-02-20 21:17:00把同婚的解釋留給社會自己去定義 真的厲害
作者:
cinm (終日)
2019-02-20 21:17:00輸了面子贏了裡子,萌萌剛好相反XD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9-02-20 21:17:00想到排骨酥湯的梗
這已經是在公投結果下,最好的方案了,全部準用民法,真鬼才無誤
作者:
Love911 (拉拉)
2019-02-20 21:19:00可是不能共同收養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0 21:20:00還沒到終點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9-02-20 21:20:00讚
作者:
hisayoshi (前進阪蛋2Days)
2019-02-20 21:26:00想出這招的人真的鬼才XDDDDD好想知道到底是誰XDDDD
作者:
urban01 (籤率~)
2019-02-20 21:28:00煩不煩啊 還一直吵什麼共同收養 去找藍甲同志男神許毓仁幫你們提案啦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9-02-20 21:30:00很想知道是誰想的法案名稱+1
作者: Sayd20 2019-02-20 21:36:00
某樓不要那麼衝 有些同志會在意領養是正常的 但是我只能說先求有吧 平權還有很長的路走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9-02-20 21:46:00繼續加油許毓仁啊 繼續補刀民進黨啊 等著看這部法多久會被廢止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0 21:46:00作者:
ph777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2019-02-20 21:54:00還有收養這塊可以努力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19-02-20 21:55:00謝謝基督徒為了同志結婚強推專法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2019-02-20 21:57:00廢止效果就是直接適用民法所有規定,包含草案阻擋的共同收養
作者: liebeshin (>///////<) 2019-02-20 22:12:00
化危機為轉機 不錯
作者:
farnorth (可愛北極熊)
2019-02-20 22:14:00目前感覺還不錯
作者:
xcvfrd (.)(.)
2019-02-20 22:29:00`X許毓仁目前跟朱朱倫在美國喔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9-02-20 22:37:00反正管什麼名字反同還是會出來遊行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0 22:37:00同婚專法曝光 同志社團挺、反同團體批「荒謬」
作者:
r50693 (雞排就是要大塊一點)
2019-02-20 22:38:00要專法? 好喔 給你一部跟民法同等的專法 大概是這樣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9-02-20 22:48:00請問這樣法案就通過了嗎?還是有可能再被立委擋下來?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0 22:48:00立法院表示
作者:
jmt1259 (船槳)
2019-02-20 22:49:00聽說名字是管媽想的
這是政院版的法案提案,還要進立院三讀過後才算數接下來很有可能被國民黨立委擋,或是說一定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0 22:51:00提燈籠開夜市
反同說 拖過5/24也沒關係 只要哪天他們的專法版本過了再適用回來就好(?!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0 22:55:00.......................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02-20 23:00:00若先民法登記,之後專法就更不能低於民法。反同要拖不是不可以,只是浪費資源時間且無效的策略
作者:
lasp1 (lasp1)
2019-02-20 23:03:00萌萌真崩潰爽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9-02-20 23:11:00竟然是管媽想的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2-20 23:13:00DPP有同婚 KMT有和平協議 到底誰會勝出?
作者:
r50693 (雞排就是要大塊一點)
2019-02-20 23:42:00不要對明年選舉太樂觀......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2-20 23:50:00不會只要DPP一直攻擊和平協議就至少五五波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9-02-20 23:54:00法律將規定和平協議要公投同意票900萬以上才能通過反同婚還能有"集體"共識但和平協議在統獨之分下 要獲900萬票很難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2-20 23:57:00無所謂,例如朱立倫,他是將會參選的身分發表支持和協議就算沒過只要一直攻擊他有這種想法就會沒完沒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2-21 00:20:00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9-02-21 00:22:00台灣選民都只看標題或關鍵字,不管內容的,然後票投完了才google~~
作者:
HuaLan (~華藍~)
2019-02-21 01:11:00基本上除了不能領養小孩 等於專法就是直接把民法搬來用這個版本已經是非常友善的了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9-02-21 05:40:00和平協議一定是台灣屬於中國來簽 中國就法理上可以統一了把和平協議奉為神主牌的人 你們不知道這有多危險嗎?這邊是gay版 總之恭喜了
作者:
ss89204 (YIN)
2019-02-21 10:36:00叫許毓仁出來提案阿,人勒?
作者:
ors (ors)
2019-02-21 11:34:00簽了之後現在所有擁有的一切都會失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02-21 11:35:00和平協議很恐怖,不要簽惡魔的交易。
而且實質內容一堆準用民法,阿就是民法啊,這次立法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