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區 委員姓名 選前表態 退回法案 逕付二讀
基隆市 蔡適應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新北(一) 呂孫綾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新北(二) 林淑芬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新北(三) (正在補選)
新北(四) 吳秉叡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新北(五) 蘇巧慧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新北(六) 張宏陸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新北(七) 羅致政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新北(八) 江永昌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新北(九) 林德福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新北(十) 吳琪銘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新北(十一)羅明才 未表態 同意 反對
新北(十二)黃國昌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台北(一) 吳思瑤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台北(二) 何志偉(補選上沒資料) 反對 同意
台北(三) 蔣萬安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台北(四) 李彥秀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台北(五) 林昶佐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台北(六) 蔣乃辛 未表態 同意 反對
台北(七) 費鴻泰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台北(八) 賴士葆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桃園(一) 鄭運鵬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桃園(二) 陳賴素美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桃園(三) 陳學聖 支持同婚 未投票 反對
桃園(四) 鄭寶清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桃園(五) 呂玉玲 未表態 未出席 未出席
桃園(六) 趙正宇 未表態 未出席 未出席
新竹市 柯建銘 反對同婚 反對 同意
新竹縣 林為洲 支持同婚 同意 反對
苗栗(一) 陳超明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苗栗(二) 徐志榮 未表態 同意 反對
台中(一) 蔡其昌 支持同婚 副院長不投票
台中(二) 顏寬恒 未表態 同意 反對
台中(三) 洪慈庸 支持同婚 待產請假
台中(四) 張廖萬堅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台中(五) 沈智慧(補選上沒資料) 同意 反對
台中(六) 黃國書 未表態 反對 棄權
台中(七) 何欣純 支持同婚 反對 棄權
台中(八) 江啟臣 未表態 同意 反對
南投(一) 馬文君 未表態 未出席 未出席
南投(二) 許淑華 支持專法 未出席 未出席
彰化(一) 正在補選
彰化(二) 黃秀芳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彰化(三) 洪宗熠 未表態 未出席 未出席
彰化(四) 陳素月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雲林(一) 蘇治芬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雲林(二) 劉建國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嘉義(一) 蔡易餘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嘉義(二) 陳明文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嘉市 李俊俋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台南(一) 葉宜津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台南(二) (正在補選)
台南(三) 陳亭妃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台南(四) 林俊憲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台南(五) 王定宇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高雄(一) 邱議瑩 支持同婚 反對 棄權
高雄(二) 邱志偉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高雄(三) 劉世芳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高雄(四) 林岱樺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高雄(五) 管碧玲 支持專法 反對 同意
高雄(六) 李昆澤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高雄(七) 趙天麟 支持專法 反對 同意
高雄(八) 許智傑 支持同婚 反對 棄權
高雄(九) 賴瑞隆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屏東(一) 蘇震清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屏東(二) 鍾佳濱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屏東(三) 莊瑞雄 支持同婚 反對 棄權
宜蘭 陳歐珀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花蓮 蕭美琴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台東 劉櫂豪 (無資料) 反對 同意
澎湖 楊曜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金門 (正在補選)
連江 陳雪生 未表態 未出席 未出席
山地 高金素梅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山地 簡東明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山地 孔文吉 支持專法 同意 反對
平地 鄭天財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平地 廖國棟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平地 陳瑩 未表態 未出席 未出席
DPP(一) 吳焜裕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二) 吳玉琴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DPP(三) 陳曼麗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四) 蔡培慧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五) 王榮璋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六) 余宛如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七) 蘇嘉全 未表態 院長不投票
DPP(八) 段宜康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九) 尤美女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十) 鍾孔炤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十一) 林靜儀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十二) 施義芳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DPP(十三) 周春米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十四) 李麗芬 未表態 反對 同意
DPP(十五) 郭正亮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十六) 邱泰源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DPP(十七) 蔣絜安 (無資料) 反對 同意
DPP(十八) 陳靜敏 (無資料) 反對 同意
KMT(一) 王金平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KMT(二) 柯志恩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KMT(三) 陳宜民 支持同婚 同意 反對
KMT(四) 林麗蟬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KMT(五) 許毓仁 支持同婚 未出席 未出席
KMT(六) 曾銘宗 未表態 同意 反對
KMT(七) 黃昭順 支持專法 同意 反對
KMT(八) 吳志揚 反對同婚 同意 反對
KMT(九) 王育敏 支持同婚 同意 反對
KMT(十) 林奕華 (無資料) 未出席 未出席
KMT(十一) 童慧珍 (無資料) 同意 反對
NPP(一) 高潞‧以用 支持同婚 未出席(參加花蓮原民保留地協調會)
NPP(二) 徐永明 支持同婚 反對 同意
PFP(一) 李鴻鈞 支持同婚 同意 反對
PFP(二) 陳怡潔 支持專法 同意 反對
PFP(三) 周陳秀霞 支持專法 同意 反對
P.S.表等等補上其他資料跟上色
結論:國民黨即便單一委員表態同婚,甚至參與連署法案,只要黨團甲級動員就是自動歸
位最多只能不參與表決,對婚姻平權沒有任何幫助。
親民黨很明顯就是反對婚姻平權的,選前表態都唬爛的。
選前表態資料參照自同志人權立場觀測站。
https://www.pridewatch.tw/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