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ieee (小U)》之銘言:
: 想問大家意見
: 如果情侶間(男男)彼此已經約定好
: 在性的方面可以做開放式關係
: 也就是雙方都可以出去找人約泡
: 只要約之前跟對方報備即可
: 想問,像這種性愛分離的關係
: 適合走入婚姻嗎? 還是建議先不要結婚?
: 如果真的結婚了 法律上會遇到什麼問題嗎? 謝謝
適不適合還是得看雙方當事人。
既然決定要結婚
那就代表你們兩位
在享受著婚姻帶來的權益時
同時也該必須負起該有的義務和責任
結婚不同於一般的交往談戀愛
在彼此的關係上還有一層法律
在保障,也同時束縛著你們倆的關係
但如果不願就此屈服
在雙方彼此溝通、協調之下
如果都能接受與外頭的人做愛
那也是你們倆的自由
別人說什麼不要緊
基本上就是當作參考
但也別就因此被左右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自己的行為或決定
應該都是要由自己來負責及承擔
最後
祝福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