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爭取跨國同婚合法,梁靜茹艾怡良女女合唱

作者: lurara (魯拉拉)   2020-05-02 23:38:28
爭取跨國同婚合法!梁靜茹、艾怡良女女合唱《飄洋過海來看你》
http://youtu.be/LzCPcJHx5y8 MV
有愛就可以結婚,當然大家最關切的更是婚姻後面的法律效力
我想留給配偶財產,不然我自己辦結婚典禮辦爽就好了!
但是為什麼政府不給台灣人與非通過同婚國家(以下舉例日本)的人結婚
其目的就是保護本國人!
保護本國人!
保護本國人!
按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
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
者,亦為有效。
易言之,台人用釋字748施行法可以同婚,但日人並沒有相關法律所以不能同婚
那如果真的讓台日二人結婚真的會發生很可怕的事情!!!
台灣婚姻有效,日本婚姻無法成立
若台人死亡,日人可以領取台人遺產
日人死亡,台人GG甚麼都拿不到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0-05-02 23:44:00
額,不會吧在台灣婚姻有效,他們在台灣的財產就是依照台灣的法律處理在日本的財產拿不到也可以事先規劃不需要外人在那邊喊燒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20-05-02 23:46:00
誰說甲板冷清!? 發個政治社運就熱起來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2 23:51:00
跨國 在台 同婚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想要保障的話請日本配偶儘快將在日本的資產移轉來台,醬配偶就領的到了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00:01:00
這麼可怕!就算不能領遺產真的很可怕...不過婚姻裡可怕的事可多了舉一反三,所有人都應該禁止結婚(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00:06:00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0-05-03 00:09:00
能規劃的就事先規劃,不能的就是風險自負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00:10:00
這對台美 在美 同婚配偶裡的台灣人就在美國工作發展生子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0-05-03 00:10:00
奇怪欸 人家想在台灣結婚 一堆外人在那邊為你好、跨國同婚好壞壞你一個外人憑什麼在那邊「為你好」?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00:12:00
去到美國發展,錢啊 財產都在美國也不是很難的事較有疑義的事 若台日"在台"同婚配偶中的日本人 沒有要來台灣工作發展的情況...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0-05-03 00:20:00
那也是當事人的選擇 他們利害自己權衡自負就好
作者: diyaworld (文化土匪)   2020-05-03 00:26:00
講真的,兩情相悅願意結婚,也應該是早就知道未來在不同國家會面對不同法律承認,就像你要去西臺灣工作,就要有會被要求認同“一個中國”的覺悟,怕領不到另外一半放在日本的財產,不是用來否定異國婚姻法案的理由,那跟護家盟拿小孩來阻止同婚法,有什麼不同?所以領不到財產是不是有你説的“很可怕”到,可以用來阻止跨國的婚姻平權嗎?
作者: sagittarian   2020-05-03 09:31:00
飄癢過海來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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