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跨國同婚合法!梁靜茹、艾怡良女女合唱《飄洋過海來看你》
http://youtu.be/LzCPcJHx5y8 MV
有愛就可以結婚,當然大家最關切的更是婚姻後面的法律效力
我想留給配偶財產,不然我自己辦結婚典禮辦爽就好了!
但是為什麼政府不給台灣人與非通過同婚國家(以下舉例日本)的人結婚
其目的就是保護本國人!
保護本國人!
保護本國人!
按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
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
者,亦為有效。
易言之,台人用釋字748施行法可以同婚,但日人並沒有相關法律所以不能同婚
那如果真的讓台日二人結婚真的會發生很可怕的事情!!!
台灣婚姻有效,日本婚姻無法成立
若台人死亡,日人可以領取台人遺產
日人死亡,台人GG甚麼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