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財兩失!男同志約砲被嫌...脫光轟出門 事後還被盜刷信用卡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交友軟體和李男、楊男約砲,他分別和李男辦完事後,突
然要收錢,李不肯,吳男竟打了李巴掌後,還要求留下身分證件抵債,後來吳男和楊男約
砲時,又認為兩人「性事」不合,竟把只穿著內褲的楊男趕出去,楊到大樓大廳請管理員
幫忙報警,事後,楊男發現自己留在吳男家的信用卡被盜刷了5萬多元買手機等物品,還
冒用李男的身分去取貨,李、楊兩人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強制罪、詐欺
等罪判吳男徒刑6月、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吳男是透過網路交友軟體APP(GRINDR)結識李、楊兩人,去年5月15日中午12
時許,吳約了李到租屋處「連結」,辦完事後,吳男卻突然要表示要收費,雙方發生爭吵
,吳男竟對李呼巴掌後,要求李把身分證、健保卡及駕駛執照交出來,才把電梯磁卡交給
李讓他離去。
6月8日晚上8時許,吳男約了楊男到租屋處「辦事」時,吳男突然情緒失控,毆打楊男後
,把僅穿著內褲的楊男趕出家門,楊穿著內褲到大樓1樓管理室求救報警,員警到場後,
陪著楊男回到吳男家,想拿回個人物品時,吳男還以員警無搜索票為由拒絕返,員警和楊
男只好悻悻然離開。
過了幾天,楊男突然發現,吳男竟用自己的手機到購物網站帳號消費,買了手機、保養品
、電器等物品,總共消費5萬8000多元,而且離譜的是收件人居然還是李男。
楊男報警處理後,警方找到李男,李男則說他的身分證被吳男拿走後,他就已經去申報遺
失,是吳男冒用他的身分去消費,吳男到案後,則辯稱是楊男要辦手機門號換現金給他,
才把證件留給自己,同時也欠他債務,同意用購物方式還債。
但法官審酌相關事證、人證後,不採信吳男的辯詞,依偽造文書、強制罪、詐欺等罪判他
6個月有期徒刑、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13/2315690.htm
吳男約砲約到這麼沒水準實在誇張,大家要注意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