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要讓女兒嫁給沒錢的人,沒錯啊。
天下父母心。
不想讓小敏嫁給怪叔叔、華夫人不想讓秋香嫁給唐伯虎、肥宅不想讓兒子娶三次元..
都可以啊。[當爸媽的有不喜歡的權力。]
B、錢的方面
如果我的女兒有一天喜歡上連公子那種特質的人,就算說是是真愛,我也會反對。
但如果女兒有很多好小夥子可以選,條件都差不多,只是其中一個有連D的家世,
那有錢的大大加分也沒甚麼不對。
C、重點是,婚姻是當事人的,子女喜歡,子女自己堅持意見就好,如果自己的交友、婚姻
..等等,決定全都交給家長,那應該是子女的問題。[子女有喜歡的權力]
如果家長強加干涉,孩子都已經跟對象在一起了,還鬧到大家都不得安寧,
那是家長的問題。
兩個世代的人,絕大部分價值觀都有出入。
擇偶問題其實是一個家庭增加新成員、同時兩邊的家庭產生連結;
子女有選擇權、父母也應該有表達意見的空間,
處不來不要住一起就好惹。
自己的婚姻、自己想要的生活自己爭取,結果自己承擔,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