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台灣父母總是強調民不與官鬥,凡事要以和為貴。
馮光遠的做為(為房東據理力爭/客訴計程車司機)正好打破了這種迷思。
對的事,就該堅持。
https://goo.gl/IWPMoU
馮光遠
【算是圓滿的結局】
是這樣的
前兩個星期關於拆我房東「違建」的事
終於有了個圓滿的結局
當初發文要拆頂樓冷氣機遮陽棚的新北市拆除大隊
其大隊長除了打電話給我的房東道歉之外
也寄上正式的公文,更正新北市政府的錯誤
還是一句話
公務員是人民公僕
不是特定人的工具
所以行政中立
千萬不要當一句口號而已
另外
人民如果與公權力有糾紛
其實可以用「法、理」討回公道
不見得都要找民意代表去關說、施壓
因為民代的功能不在此
所以,如果我當選新北市第一選區(淡水、八里、三芝、石門、泰山、林口)的立委
我的服務處(實體及網路虛擬)將以法律諮詢的方式
幫助選區市民循法為自己討回公道
因為,台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我與我的房東以一則一則的法條
跟新北市政府拆除大隊說明為什麼他們錯了
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是的,我們是可以在覺得受到委屈之後
好好說理,為自己討回公道的
台灣法治國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