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ng612 (無聊的人)》之銘言:
: 事實就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
: 中小企業敢違法的不多,
: 首先公司小沒什麼升遷機會,
: 基本上老闆太機車員工流動就大了,
: 所以才會變形為低底薪+加班費,
: 為的就是要合法,
: 哪有什麼過勞問題,
: 真正有過勞的,
: 反而是X大企業,
: 就是你拿員工證去銀行就能借款那種,
: 去看看過勞死的,
: 是加班有打卡還是沒打卡,
: 保證都是沒打卡,有打卡公司就賠多了.
: 勞檢最愛重罰六萬,
: 中小企業被罰六萬保證有感,
: 申訴要成本一點還擊能力都沒有,
: 可是對上大集團,
: 法務多的是時間陪你勞檢玩沙,
: 搞到最後也是依法重罰六萬,
: 要不然勞檢晚上去內湖,
: 大樓燈開著就上去抄,
: 一案一罰隨便也不止六萬.
中小企業違法的才多,你是沒上過班嗎?
小公司人少,檢舉都知道是誰。
台灣人那麼奴,通都是忍到忍不下去才檢舉。
而且小公司沒制度,他們有一萬種方法讓你做不下去,基本上在小公司檢舉=離職。
你是沒看過中南部一些小工廠有多血汗是吧。
以為沒加班費=流動率高就太低估台灣人奴的程度了。
我做過四間公司沒加班費,幾間開了20幾年都活得好好的。
人才流動沒差啊,把工作拆開分給現在的員工不就好了。
前公司走了兩主管,我主管就一人做三主管的工作,真正奴的絕不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