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使用"別人腳踏車被恐嚇和解可以求告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1-04 17:39:50
傻傻的
要是我就直接報警
然後竊盜是公訴罪
民事部分和解也會影響到判決結果 可能是緩起訴或是緩刑
就算竊盜不成立好了
光是警局做個筆錄就搞你搞的死去活來
等你想捧錢上來我再來開個一萬兩萬
不和解倒霉的是你我又沒差
訟棍就是這樣搞人的
※ 引述《gn01914712 (南港梁朝偉)》之銘言:
: 如果
: 我是說如果,
: 我跑去長興街學店的宿舍
: 隨便借一台腳踏車
: 想說幾個小時後還到原處
: 結果車主是個時間很多的肥宅
: 調監視器抓到我
: 聯合舍監把我抓到輔導室
: 接著
: 舍監"威脅"我要跟警察說,逼我跟車主和解
: 我迫於被困在輔導室內而交出我錢包裡的兩千元
: 請問我可以現在去報警說被恐嚇嗎?
: "使用"別人腳踏車雖然有道德的疑慮可是並沒有觸犯我國刑法吧?
: 有法律專家可以跟我解釋解釋嗎?
作者: MikeConley (康康康康康康利)   2017-01-04 17:40:00
這樣應該不算訟棍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