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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ction (記得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2025-01-23 12:03:20也不是說站警察這邊啦
但全推給警察本來就不公允
去年底內湖抓車手5000萬詐騙案上新聞的案子
馬來西亞籍車手檢察官要求羈押,法院三萬交保。
香港籍車手更是已經回香港了。
司法系統有沒有責任?
抓了關了又放再犯,法務部矯正署跟教育部有沒有責任?
絕大多數詐騙犯來自問題家庭以及經濟弱勢,衛福部社家署跟經濟部有沒有責任?
金融犯罪範疇連同虛擬貨幣監管不力,金管會有沒有責任?
境外犯罪部分,外交休克兩岸關係惡劣兩岸共打斷裂
,16年以前可以去境外抓人的現在都不行。外交部跟總統府有沒有責任?
數發部就不說了,我真不知道這單位做什麼用的。
每個部門都說打詐,打詐預算加起來一年好幾百億上千億
有功就攬,出事就推給一年兩百多億預算養幾萬個警察還要負責全台灣治安案件的警政署
,公平嗎?
打詐如果重要,你警政署升警政部囉?
不然現在刑事局願意來克倫邦,內政部跟行政院到底放不放行?
在內政部底下,之前東堂勇就不說了,現在劉世芳菊系,菊系錢哪來的別人不知道你賴蛤
蟆會不知道?
打詐咧?笑死人,警察辦得了?監察院就已經整天盯警察了。
可憐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