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政大法科 北大法專 東吳法專心得

作者: chauncey01 (一刀)   2017-04-10 16:01:10
鑒於在本版獲益良多,抱著回饋的心情來發這篇心得,給未來想考類似研究所的人一點點
參考!以下因為盡量詳細所以文長請見諒。
一、先上成績:
1.台大科法:英文爆炸,一階沒過。
2.政大法科推甄:書審79分,一階沒過。
3.政大法科考試:
(1)筆試:30
(2)書審:88.33
(3)口試:89
(4)標準化後總分:76.9(正取)/正取門檻72.1
4.北大法專組:
(1)法律文獻評析:59
(2)英文:76
(3)面試:88.8
(4)書審:88.2
(5)標準化後總分:82.2(正取)/正取門檻75.2
5.東吳法律專業碩士班:
(1)綜合常識測驗:87
(2)書審:87
(3)面試:85.33
(4)標準化後總分:257.9(正取)/門檻225
二、個人背景:本人31歲大叔,已婚,女兒一歲半
1.東吳政治系畢業。
2.台大政研所畢業。
3.三等一般行政及格。
4.公務員經驗四年半,業務很雜,工程採購履約、國家賠償案件、社會安全網、參與式預
算等都有承辦過
5.語言能力證明:無。
6.台大法律學分班修畢21學分。
三、報考動機:
在公部門做了四年多,歷經各種不同業務,無力感越來越大,覺得自己的個性不太適合做
公務員,看一些同事的行為、民意代表的嘴臉以及機關對一些法規的解釋常常覺得「難怪
我們國家不會進步」!
經過深思熟慮以及一些工作上突發事件的影響,毅然決定轉職念法律,加上之前在台大上
學分班時對法律很有興趣,既然要念就專心念,於是在得到家人的支持下決定,如果有考
上台政北東其中一間研究所,就辭職專心讀書。(可以辭職了,YA!)
四、筆試部分:
因為上班很忙,筆試是裸考,就是用平常的常識下去寫,所以分數都不太好看,政大第二
題全英文判決看不懂直接空白,分數很淒慘......不過綜觀各所考題,幾乎都會考到憲法

基本權,北大則是固定會考一題民法判例,要抓的到爭點。
五、書審部分:
我在去年11月政大推甄時就寫好一份書審資料,就一直用這一份應付各間學校(真的沒空
重寫...),在此可知政大推甄跟考試的書審應該是不同老師,同一份資料分數差有點多

書審大概分五個部分—
1.自傳:
介紹一下個人背景家庭成員等,主要透過個人背景導出為何想轉職念法律。
2.工作經驗:
這部分對我來說或許是比較吃香的部分,我整理了四年半的工作業務內容並且跟法律做連
結,而重點都會連結到「不懂法律的公務員常常不自覺的侵害人民權利而不自知」,點出
懂法律的重要性。
3.研究計畫:
承上工作經驗,研究計畫擺在「政府採購法的決標原則與公務員圖利罪」的關係,不過口
試倒是都沒問到這塊。
4.讀書計畫:
因為沒考英文檢定非常吃虧,所以這邊有提到考上之後會把加強語言當作第一要務,並且
提到之前政研所已經養成閱讀英文paper的實力,最後大概規劃一下修課的規劃。
5.職涯規劃:
這邊提到一個我實務上的經驗「公家機關很難從內部做反省改變,通常會做改變作為是因
為訴願或行政訴訟敗訴」,所以我希望考取律師,並透過幫助人民打訴訟來漸近的改變機
關的錯誤作為。
六、口試
口試時間都很短,老師問的問題也不多,基本上口試前就是把書審看熟,另外可以針對自
己的特色來猜測一下老師的問題。
1.政大(三對一,5分鐘)沒自我介紹直接開始
老師問:
你已經有一個碩士了怎麼還想再念一個?
學生答:
我認為不懂法律的公務員常常不自覺的侵害人民權利而不自知,所以我想重新進修自己的
不足,希望未來能貢獻社會。
老師問:
你們機關有法制單位啊,問他們就好幹嘛自己出來念法律,很累耶!
學生答:
我的經驗,法制單位仍然站在政府的立場而非人民的立場,常常想把事情搓掉(舉自己遇
到的實例)
老師問:
怎不考慮在職而要辭職?經濟怎辦?
學生答:
工作太忙,在職沒有學習效果,有一些存款經濟沒問題,家人也支持。
老師問:你怎不回台大念?
學生答:台大一階沒過阿(回太順口驚覺慘了!)
老師追問:啥~~所以我們是備胎???
學生答:不是不是(手亂搖,開始講政大是我的第一志願,科際整合非常重要等...)
老師笑了,時間也到了!
2.北大(五對三,25分鐘)
自我介紹一分鐘有按鈴沒講完會直接被卡。
老師問:
你要辭職,經濟上怎辦?
學生答:
(跟政大答法一樣,略)
老師問:
你未來想研究的方向?
學生答:
因為相結合我工作上的經驗,所以以公法為主。
老師問:(三人共通題)
大家都說不信任司法,那民庭採雙方合意選法官制度你們覺得適不適合?
學生答:
不妥,民庭沒有律師強制代理,民眾專業度不足,且兩造可能會資訊不對稱等。
老師追問:
我有寫一篇文章唷,我贊成耶!
學生答:(臉上三條線)
我還是認為不妥......並舉民眾跟財團打官司為例說明資訊取得能力有差。(老師微笑)
時間到!
3.東吳(三對一,五分鐘)
自我介紹一分鐘
前兩題跟政大一樣,報考動機跟辭職後經濟來源。
老師問:
現在要修法擴大禁止集會遊行的範圍,你怎麼看。
學生答:
大法官解釋認為禁止集會遊行之範圍是合憲的,因此我認為如果是真的有必要(學校、醫
院周遭等)那是可以禁止的,但若是為了政治理由而禁止之則就不適合。
時間到!
分享到這邊告一個段落,最後還是要感謝版上先進的經驗分享,幫助我順利有學校念,也
祝福各位大大都能進自己理想的碩士班並且準時畢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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