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觀點] 課本上沒教的歷史(8):228數據老實說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24:12
奇怪, 接收日產價值, 有接收委員會底下的日產處理委員會
編撰的日產處理委員會總報告可以看
為甚麼要看一個人不知道從哪聽來的「據說」所做的推估?
根據1947年4月, 日產處理委員會所提出的總報告
日產處理委員會接收日產, 公私土地405808.4523甲、房屋32886棟
加上礦業、倉庫、船舶、車輛、機器設備、原料成品、金銀、有價證券、存款、
票據、現金, 總值為舊台幣15,665,351,808元, 其中私有財產約11億
舊台幣沒有直接對美元的匯率, 不過舊台幣(台灣銀行券)跟日圓在戰爭結束前原本是1:1
到戰後1947年3月, 日圓對美元是50:1, 舊台幣貶值相對日圓又多一點
所以即使用50:1來算的話, 上述日產總值大概只有3億美元左右
考慮舊台幣匯率貶值比日圓多, 應該還要再低一點
===
提供一些數字, 來看看30億美金有多荒謬
從戰前到戰爭期間, 日圓兌美元大約是15:1, 30億美元就算他是450億日圓好了
1942年的總督府預算是4億2000萬(這還是因為戰爭膨脹了五倍)
30億美元是總督府100年的預算(日本統治台灣有這麼久嗎?)
全台36000平方公里土地, 合370萬800甲, 以1940年每甲2000-10000日圓計算
30億美元可以把全台土地買下來都足足有餘
台灣1945年人均GDP大約是200美元, 人口是600萬
30億美元大約是台灣當時兩年半的GDP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26:00
而且要考量這些日產不可能全送往大陸這樣算下來有沒有一億美金還很難說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3-03 00:29:00
官方資料booksin 洋人的推估才準啦~你敢嘴?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29:00
最主要是幣值波動很快, 1946年日圓對美元15:1, 一年後就變50:1再一年就變270:1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35:00
不過如果真的壓榨到一億,多半台灣人真的會沒內褲穿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3-03 00:35:00
1946年日圓對美元15:1,所以150億日圓的資產,以1945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3-03 00:37:00
年底估約十億美元。鈴木源吾給葛超智的信並沒估計錯。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37:00
問題是, 這報告提出的時候是1947年照理說應該是用1947年的匯率估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3-03 00:38:00
根據1947年4月, 日產處理委員會所提出的總報告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38:00
人家計算是用當下1947年的幣值,你扯1946以前幹嘛...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39:00
你這樣講這就代表葛在使用資料根本亂來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3-03 00:39:00
鈴木源吾估的是1945年時日本政府轉給中國政府的市值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39:00
另外還有一個關鍵點 這些日產是戰爭賠償耶就算全部送到中國去 也是合情合理台灣人有為中國打過二戰嗎?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40:00
重點是這些資產在國府接手就總共3億美金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40:00
李前總統之前不是說沒有嗎?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41:00
就算你日本當時有十億美金也不關國府的事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3-03 00:41:00
這些日產不是戰爭賠償,是日本人在台灣資產,在戰後轉交國民政府。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3-03 00:42:00
別忘了,有些人主張的是這些是戰爭賠償.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42:00
那你還要問為啥國府接手只剩3億美金,7億跑哪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43:00
怎麼會不是戰爭賠償?二戰後, 日本放棄在華公司財產並提供服務, 換取中國不對日本索賠公私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16-03-03 00:45:00
戰敗還不是戰爭賠償?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45:00
日本放棄的在華資產, 全都應該視為戰爭賠償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16-03-03 00:47:00
日本自己的軍艦都被作為戰爭賠償了,怎麼在殖民地的資產就不是戰爭賠償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49:00
而且就算當下有十億美元,國府要怎麼挖出30億?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50:00
舊金山和約也寫得很清楚啊各聯盟國擁有逮捕、留置、清算或處分下數財產、權利與利益之權力
作者: azq1346795 (ika)   2016-03-03 00:51:00
葛給的東西就自相矛盾,明顯問題非常大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51:00
a)日本及日本國民b)日本之代理人、代表,或日本國民,以及c)日本或日本人所擁有或主控的實體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6-03-03 00:52:00
原始是講拿來臺灣的黃金還不如取得的,使用合不不合理沒說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03-03 00:52:00
這些日產本來就是拿來抵戰爭賠償用的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3-03 16:09:00
KMT的資料booksin啦!我說的才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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