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見] Youtien: 筆戰要明刀明槍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7-07-19 20:12:40
※ 引述《youtien (恆萃工坊)》之銘言:
: 請注意是「如果發了其他文章,請在一日之內回覆先前積壓的質問」。也就是說
: ,如果不想再發文,也就可以不理。
一個問題,這邊所指的質問為何?其範圍和內容限定為何?
如你前面發的那篇文章,請證明你是胡又天本人
像這種內容要如何回覆,講白了今天你不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你是胡又天本人
我都有辦法可以片面否定,那麼你不是違反規定嗎?
也就是你這個規定本身就存在嚴重的邏輯問題
:   你講到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認真寫文章的人,付出的努力,被惡意地輕視與逗弄
: 。
你這點就是迴避我前面問的問題,如前面一篇文章在問的,小時候因說台語受到懲罰
的內容,這個資訊本身就是來自口述歷史的一部份,請問你要如何論證?
口述歷史要論證本來就非常困難,你這樣做不就是要求網友為某些人蒐集免費的口述
歷史的資訊嗎?
:   如上,你不是已經作出反詰了嗎?而且是基於基本邏輯的反詰。你可以要求人家
: 對這幾段文章正面對答,對你提出的每一條質問,認真抗辯,如果辯不過,就要認錯
: 。在他這樣照辦之前,他就不得再在本板上發表或回覆其他文章。
同前,請問何謂認真抗辯?今天我拿出林媽利的論文說他沒這樣做,反對者只說
林媽利的顏色立場甚至身份不正確,請問要如何論證?慎致不需要回答只要按照
規則提出反問不就好了
如請問有哪幾間公司做了跟林媽利完全相同實驗?
等一年後你查完了,甚至根本不可能查到
我再來一條
請問這幾間公司的實驗是否會得到與林媽利相同的結果?
在繼續
請問這些結果是否得到主流學界的認同?
結果發一篇文出來我要等到幾十年後查證完這些東西才能繼續發文?
用漫畫界的說法可能要等我的子孫燒給我才知道內容了
:   他原來是想廢你的人、封你的口,但態度不對、學力不濟,最後被廢被封的是他
: 自己,眾多板友都可作裁判,也可加入戰團。在現行生態下,他完全可以不理你,繼
: 續無限跳針。這條規則實施後,他就只能換個ID再來,而再來還是會被隨便哪個人
: 依樣堵住。
群體攻擊嗎?一個問題今天我講的是對的,卻遭到網軍攻擊或風向導引,形成
很多網友都認為我是錯的現象又要怎麼說呢?
這個我可以舉例喔,在有大量政府正式公文和學界文獻支持,多數網友還是認
為你說錯
:   我想要的是清濁並流。想爽、想排廢水的人,在這套規則下可以得到更高級的爽
: ,因為你可以確實用學力來在擂台上逼出輸贏,封殺無腦噴。換句話說,想要攻訐他
: 人以得到快感,就要先紮實做好功課。
:   如果戰意沒有高到這種程度,那就照以往一樣隨意討論、講笑,沒有人指名質問
: 你,也就沒問題。
:   不過我想了一下,「立場申報原則」這項要求可能太過份侵犯人們不表態的自由
: ,不宜作為明文規定,可以去掉。惟當有人既要帶風向、又要裝中立的時候,其他人
: 可用「正面對答原則」要求他表態。
:   這樣如何?
我還是要說這是網路你強制要求網友表態,這是侵犯台灣對於民主自由的定義
或許在大陸這很正常,不過我在大陸網站沒看過這類的要求
但是把單純的討論無限上綱到便成學術內容ONLY?你到底想要做甚麼?
作者: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7-07-19 20:44:00
與其繼續爛下去,還不如明刀明槍的來這個版是在討論嗎?不要自欺欺人了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7-20 17:06:00
那就叫要求惡魔的證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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