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chew (convivial)
2017-08-18 05:31:53我們做為一個維護人權、正義、公平的人,當然要譴責從前日軍的「侵略行為」、「屠殺
事件」、「七三一部隊活體細菌事件」,但是同樣地也要譴責蔣介石的「黃河決堤案」、
「白色恐怖」、「山東流亡學生案」、「二二八事件」、「孫立人案」、 還有更多更多
無法算計的類似案件,也譴責毛澤東的「富田事件」、「大躍進」、「三反」、「五反」
、「文化大革命」,鄧小平的「六四天安門事件」,江澤民的「法輪功案」,和胡錦濤的
「西藏大屠殺案」等等數不盡的案件。我們有沒有把這些案件等同視之,有否考量前因、
後果、真相,有沒有把應該負責之元兇以公平的裁判後繩之以法?戰時或亂世的屠殺、姦
淫是古今中外世界各國都有的普世現象,但也都應該予以譴責;然而我們有沒有無限上綱
,有沒有做選擇性的歷史批判,有沒有做賊喊抓賊,有沒有指責別人的犯罪以證明自己的
無罪,你有沒有自信五十年後的歷史學者不會指責杜爾門用原子彈殺死幾十萬廣島的無辜
平民,甚至只過三天後再次於長崎投下第二枚原子彈,造成舉世震驚的傷亡和浩劫。
(以上章節刊載於《台灣文學評論》第七卷第一期-200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