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之銘言:
: 恕刪原文
: 僅就C大文中的兩個觀點予以反駁
: 一為你說德國人也知道"這種行為不道德",是納粹黨對德國民眾洗腦才導致
: 這樣的行為,我個人覺得這是倒果為因,德國人的集體反省是戰後的德國人
: 完成的,至於當代經歷納粹統治的德國人在一開始就意識到了嗎?《 他們以
: 為他們是自由的:1933~1945年間的德國人》敘述了表象,作者米爾頓‧邁
: 耶那個年代的德國人下了非常嚴厲的總結,下為引用該書的內文
: "那些看起來是正義而宏大的革命敘事對他們都是空談和概念,他們談論政治
: 和元首的時候就如同談論一個遙遠的國王。國王處理戰爭和國家大事,而我
: 們只處理自己的生活就好。需要號召他們去革命,他們就聽從革命的召喚。
: 對他們而言,思考問題的方式不是正義與否,而是生活是否安好。他們生活
: 中有猶太人,但是他們並不關心,他們與猶太人之間的關系自始至終都是隔
: 膜的。他們不關心大屠殺,正如他們不關心他們的猶太鄰居被驅逐一樣。納
: 粹戰敗也並不能讓他們感到罪責,他們以為他們的罪已經通過戰爭來償還了
: ,他們在戰敗中經歷的苦難就是贖罪和補償"
: 或許作者過於自大,覺得觀察了幾個來自不同階層的德國人就可以歸納出當
: 年的狀況,但如果搭配漢娜‧鄂蘭的《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
: 實》來看,連艾希曼這種身處政府機構中的小螺絲釘,根據鄂蘭的觀察,他
: 自己也不覺得遵循上級的命令有何"不道德"之處,他們的心態不是為了德國
: ,必須犧牲猶太人,而是猶太人的死活跟我有甚麼關係?我要顧生活啊,我要
: 執行職務啊,但沒有人有公民勇氣,去反思納粹執行的一切,這也就是"平庸
: 的邪惡"指出的關鍵點,人民停止思考。因為人民停止思考,才是罪惡的溫床
: ,若不是滋生希特勒的納粹黨,也會有另外一個迫害人權的政黨與極權者出
: 現,這不是把罪惡歸咎於希特勒就可以結束的,而是仰賴公民全體的自我反
: 省,日本也是一樣,日本人民的漠不關心滋生了軍國主義,所以被原子彈炸
: 死的日本民眾是無辜的嗎?某種程度上也不是無辜的,但可憐的地方在於他們
: 代替了日本全體國民承擔了全部的苦難,如同殺人犯的被害人代替全社會承擔
: 了漠不關心的結果。
: 所以我的結論是,德國人的集體醒悟不是仰賴於揭穿納粹的謊言,而是透過痛
: 切的自我省察,檢視自己生活在國家之中應負的公民責任來完成。
前文講了第二點﹐現在再來講第一點。(以及順便對推文部分內容的有感而發)
want大講的“德國人檢視自己應負的公民責任”是對的﹐
不過我認為這才是倒果為因。
我講德國人有良知﹐是指﹐有一個“具良知的價值觀”﹐
從戰前到戰後到如今一直在德國人的心中。
即是說﹐want大所舉例的德國人對屠殺的“漠然、緘默”﹐
不是多數德國人認為“屠殺是必要的、是應該的”﹐而是基於“自身代價”。
多數德國人即使在二戰中﹐依然知道“屠殺是不對的”﹐
正因此﹐希特勒需要給德國人一個“為什麼要這麼做”的理由以及范圍。
所以我們看到﹐二戰中的德國人﹐對於“屠殺猶太人”跟“屠殺荷蘭人”﹐
觀感是相差很遠的﹐就是因為“理由”的存在(希特勒找了對付猶太人的理由)﹐
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希特勒沒有“德國必須屠殺荷蘭人”的理由)﹐
同樣行為的接受度就會大幅下降。
為了這種理由﹐希特勒就必須恫嚇德國人﹐這個恫嚇有兩方面﹕
一是恫嚇“如果不殺掉猶太人﹐德國就要亡國滅種﹐就會被別人殺掉”
二是恫嚇“如果你們不按我說的去做﹐我就會懲罰你們﹐
如果你們還想保持目前的生活﹐你們最好就別出聲”。
這種恫嚇就是提高“自身代價”。
我可以再舉一個例子﹐現代的中國﹐多數民眾對於“民主”的訴求﹐也是持漠然、緘默。
不是說現代中國的民眾﹐對於民主沒有認知或是沒有訴求(類同德國人良知的價值觀)﹐
而是訴求的“自身代價”太高(包括認為民主可能會帶來混亂、西藏新疆獨立...
這些也都是代價﹐當然﹐也包括了可能的懲罰與威脅恫嚇)。
所以﹐你說大陸民眾多數是漠然的﹐沒錯﹐他們也會說“這跟我有什麼關系呢﹐
我要顧家呀﹐我要過日子啊”。
但如果是漢朝、唐朝時候的中國人呢﹖他們是沒有這種訴求民主的價值觀的﹐
他們是“不存在這種觀點﹐而不僅僅是知道卻保持了漠然與緘默”。
而這也是當時德國與日本的區別。
德國是有“屠殺不好”的價值觀﹐因此希特勒需要編造理由﹐需要恫嚇德國人﹐
即使如此﹐希特勒依然不敢對多數的德國人(包括德軍士兵)公開展示、宣揚這種行為。
很多國防兵士兵確實不知道黨衛軍的行為﹐黨衛軍也不是全然知道集中營中的暴行。
所以﹐假如我們穿越到了1933年﹐把集中營的屠殺展示給德國人看﹐
或是証明給德國人看﹕猶太人對德國是沒有害的﹐
那麼希特勒是否還能被選上台﹐這是有得爭議的。
同樣﹐到了1945年﹐把希特勒對德國人講的理由、恫嚇去掉了﹐
德國人自然就會有發自內心價值判斷的“自我省察”。
所以不管是1933之前、1945之後﹐一直都有這個價值判斷的存在。
但當時的日本人並沒有這種“屠殺不好”的價值觀﹐
所以我在前文說了﹐日本人進行屠殺不需要理由(反而是今天的後人在幫他們找理由﹐
譬如說南京大屠殺是因為什麼什麼原因)﹐
日本人也不是專門針對中國人來屠殺﹐而是在他們眼中﹐中國人、美國人、越南人﹐
都是可以屠殺的對象﹐沒有理由上的差別﹐也不需要有理由上差別。
甚至﹐連對日本人自己﹐也是可以屠殺的對象。
並且﹐日軍是將殺人作為一種武勇來展示的。
所以我說﹐德國人是一直有這種“良知的觀念”存在﹐不過是在二戰時被外力掩蓋住﹐
一旦掩蓋物去除﹐不需要有太多的外界因素﹐德國人自身就會慢慢甦醒他原本的良知。
但日本是沒有的﹐所以才需要在戰後﹐美國來對日本進行精神改造﹐
進行全面的歐美式價值觀強行輸入。
但是﹐這種輸入畢竟需要經過日本人自身的吸收﹐這與日本的傳統文化必然有關聯。
因此其造成的一個結果﹐也是我想對推文中回復的﹐就是﹕日本的反省確實不夠。
當然﹐在開始講這個話題之前﹐我要先表明我的立場﹕
這種不夠與傳統的文化、傳統的價值觀是有關的﹐東亞各國都一樣﹐
換成了中國、韓國、越南...等等(包括台灣)﹐在日本那個位置上﹐一樣會反省不夠。
沒錯﹐日本是有強烈的反戰思想﹐為什麼我還是說日本反省不夠呢﹖
因為這種反省﹐不是基於“我給別人帶來痛苦”﹐而是基於“戰爭給我帶來痛苦”﹐
這又是一個戰後德國與日本不同的地方。
德國人的反省﹐在於“我給猶太人帶來痛苦、我給波蘭人帶來痛苦”﹐
所以德國人會對猶太人進行屠殺紀念﹐而不是把重點放在“我們德國人好痛苦啊”
“我們德國人好痛苦啊”的是一戰後的德國。
(然後就有“為什麼這麼痛苦﹖”──“因為戰敗了啊”──“要是不戰敗呢”....
然後就有了二戰)
但是日本對於戰爭帶來的“中國人好痛苦啊”、“韓國人好痛苦啊”、
“戰爭給台灣人帶來痛苦啊”的認知是不足的。
相反﹐認為“台灣人韓國人當時是帝國臣民﹐所以當然會同苦啦”的觀點並不少見﹐
理所當然的當然。
或者是覺得“中國人韓國人又沒有被原爆﹐怎麼也沒有日本痛苦啦﹐
日本可是唯一受過原爆的最痛苦國家啊”
因此對於戰爭的起因﹐依然有人在堅持“這是大東亞共榮啦、這是為了亞洲民族的解放啦
、雖然日本戰敗但給亞洲各國人民也有帶來好處啦”﹐這能叫真正的反戰嗎﹖
也因此﹐如果把前提“戰爭給我帶來痛苦”去掉﹐是否還會反戰如故呢﹖
比如說﹐日本人(或者台灣人)對於日本再次參與戰爭﹐自然會很反對﹐
覺得戰爭帶來痛苦﹐
但如果是﹐假設在今天﹐中國去打北韓﹐或是印度去打中國﹐
沒給日本人(或者台灣人)帶來任何痛苦﹐是否還會有一樣的堅決反戰呢﹖
所以我認為﹐真正的反省戰爭﹐是認為“戰爭給別人帶來痛苦﹐所以是不好的”﹐
而不僅僅是“戰爭給我帶來痛苦﹐所以不好”。
就反省層面上來說﹐“they的錯﹐we的苦”是不及“we的錯﹐they的苦”的﹐
是不能“祗講1945年的苦﹐而不認為1937一樣苦﹐甚至更苦”的。
所以﹐假如出現一個科幻場景﹐現在外星人給了你一個裝置﹐祗要按下去﹐
某個地方(中國、日本、韓國、台灣...任意一個)的人就會全部死光﹐不會有人報復你
這個裝置給到默克爾、特蕾莎梅、真蒂洛尼、馬克龍手中的話﹐我會比較放心一些﹐
給到東亞任一國的元首手中的話(包括安倍晉三、蔡英文...等等)﹐
我都覺得會被按下去。
因為東亞各國對於“戰爭給別人帶來痛苦”這點的省察都遠遠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