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這邊感謝IBIZA版友
在前篇文章告知應該從何處查起運台黃金資訊#1R0JZy8Q
以下為1948.12.4 - 1950.2.20運台黃金收入及支出資料
一、運台黃金收入
從1948.12.4開始,從中國共三波黃金運台
海星輪 2,004,459.506
飛機 554,394.896
登陸艇 192,029.473
1949.8.22起,兩波由美赴運,及尾差收入(這部分不懂是什麼意思)
共199,082.839
運台共計2,949,970.279 (約三百萬兩)
二、軍費支出
這段期間的軍費支出,共計為301013.189 約(30萬兩)
三、存餘黃金
至1950.2.20,央行的運台黃金存餘只剩928,705.927 約(92萬兩)
四、黃金用去哪?
由於當時仍在打國共內戰,所以有多筆經費轉運中國其他銀行
廣州約10萬兩
重慶約27萬兩
成都約 5萬兩
另外撥空軍、海軍、聯勤,共約9萬兩
最大筆的則是撥到台灣銀行,共約100萬兩
五、1950年黃金存量
此時韓戰尚未開打,在美援未進來之前
存量共為542,911 (約54萬兩)
六、結語
1948.12到1949.8,國民政府敗逃前,運了近300萬兩黃金到台灣
然而央行在1949.12的時候,其實只剩下92萬兩
其中軍費支出為30-40萬兩
撥進台灣銀行約100萬兩
至1950年存餘為54萬兩,1951年規定不再將黃金支出於軍費
七、小問題
1951年的紀錄裏面,庫存黃金的數量有兩個
一個是60萬兩,另一個則是35萬兩 (網址:https://goo.gl/ZH7tWw)
我看不懂這部分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能釋疑?
另外,前篇文章有版友說一年一億的美援是"包含物資"
但1951當年的資料似乎是錢,共977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