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lomn (九米)》之銘言:
: https://imgur.com/kRzQWZK
: https://imgur.com/oIwqUmm
: 上圖是電影《返校》
: 以現在的眼光回顧當時的歷史
: 我們大概知道:
: 因為國民黨在中國被共產黨打敗
: 狼狽逃到台灣
: 所以超怕共產黨又滲透進來島內搞顛覆
: 於是必須抹滅任何可能的反抗異議種子
: 即便可能有冤枉錯殺
: 那麼以「史實」的那些地下讀書會的「學生」
: 他們「當時」有這種認知嗎?
: 知道自己參與這類活動
: 可能會惹上嚴重麻煩的「原因」嗎
: 就上面劇照來看
: 劇情裡的那位男學生好像並不曉得緣故
: 謝謝
很大的可能都是知道的
在林傳凱老師所寫的論文裏頭
「大眾傷痕」的「實」與「幻」──
探索「1950年代白色恐怖『見證』」的版本歧異
有探討很多案子
例如:
周賢農,新竹人,1932年生,1950年就讀於省立新竹
中學時被捕,1951年以「參加叛亂組織」之名義,判十年有期徒刑,年僅19歲。判決
書這樣記載的──黎子松,廣東東莞人,於1947年9月來臺擔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師。
黎子松於大陸即有組織關係,來臺後建立「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吸收學生參與。
周賢農於1950年1、2月間,由黎子松勸說入盟,成為成員,閱讀書刊與接受思想訓
練。上述,即是保安司令部軍法處,於1951年判處黎子松死刑,同時判周賢農十年
有期徒刑的主要根據。
在1998年,周接受省政府文獻會訪談時,談論了自己的案情
現在,我將其中
的一些段落節錄如下:
案發地點是新竹市立中學……關係人是初中二年級時的國文老師黎子松。他從
民國三十七年起教我們國文,他強調學國文一定要多看課外書……其實我很在
乎我的功課成績,每次考試,分數都很高……老師教我們讀課外書又不敢拒
絕,實際上根本沒興趣,也沒什麼時間去看課外書,也看不懂。
離開縣立新竹中學以後,就極少與黎老師來往,再說省立新竹中學的功課,是
全省有名的嚴格……在這種環境下,實在沒有空與初中時代的老師來往,所以
有關判決書上所稱『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之言,在當時被有關機關審訊時,
更是莫名其妙,一頭霧水。何況,審訊均還在半夜裡,看到周邊的刑具,及白
天目睹一些難友被抬回來,又親眼看到隔壁監房一位難友伸手過來給我們看他
的五根手指一根一根被刺入指甲的慘狀,23 審問者怎麼說,我就照他的意思簽
字……
我必須再強調一次,案發當時,我才不過是十六、七歲的初中學生,可能犯什
麼政治案件嗎?
在這樣的自述中,周一方面強調自己沒能力吸收可能是「匪書」的課外書,對思
想亦無興趣。第二,判決書記載的「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純屬捏造,感到一頭霧
水。第三,他強調十六、七歲的學生,不可能懂政治,不可能參與政治。
但是,事隔多年,周自行出版回憶錄《青春繫獄獲淬煉:一個中學生政治受難者
的自傳》時 卻重構了當年的經過:
有一天黎老師又來我家拜訪。他跟我單獨在二樓的窗邊,正式邀我參加一個叫
作“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的組織。我腦海閃過一個念頭: 我就要這樣平平凡
凡的過日子嗎? 每天忙著做功課,準備月考、期考、爭取考第一名,就這樣過
一生嗎? 這種突然的念頭使我立即答應參加。黎老師拿出一張小紙,在上面寫
上幾句宣誓詞,讓我照著念。我照念宣誓後,他立即拿出打火機點燃燒掉。
之後老師要我吸收其他同學也加入這個組織,而且他還指名楊姓同學。當我在
一次運動的機會中,向楊同學說明並邀約他加入組織,他回絕了。沒過多久,
我為了考上好大學,轉學考上省立新竹中學。黎老師反對我離開他到另一個學
校,我答應他我會繼續參與組織活動。
另一個段落中則說到審訊的狀況:
我們開始在晚間一個一個叫出去偵訊。問的內容都是在確認黎老師日記內容所
記載的事。我沒有否認或辯解,因為那些內容都是事實。何況,年紀輕,沒有
社會經驗,連撒個謊都不會。所以,我從未被刑求過。問完口供就是簽名與按
捺指紋。
與1998年的故事相反。在此,周反而強調「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實際存在,並
描述「宣誓」經過,說明當時年紀雖輕,卻決定抗爭的心路。另一方面,對1998年宣
稱「一頭霧水、全屬捏造」的審訊內容,周反而強調「當時特務偵訊的全是事實」。
我訪問周時,他說組織之所以曝光,是因為黎子松將建立組織、吸收學生的過程,全
寫在日記。因此,特務逮捕黎子松後,便「按圖索驥」逮捕其他學生。周同時強調,
特務捉的學生,全是根據黎子松的紀錄,雖然當時的組織採「單線」架構,但捉的應
該都是組織成員。雖然被捕前,同學們不知道彼此都參與了組織;但被捕後,大家在
獄中討論時,也不免埋怨「老師作為一個共產黨員,怎會把地下組織的事情,全記錄
在日記中?」無論如何,周於1998年與2009年的自述,在眾多情節,都呈現前後相
左的陳述。
限於文章篇幅,林只以四名當事者為例。但是,從2007年採訪1950年代白色恐怖
受害者至今,已累積兩百餘人的訪談稿件。其中,以「省工委」名義判決的當事
者,多於1990年代後曾受其他單位訪談。驚訝的是,絕大多數在90年代聲稱是冤、
假、錯案的當事者,於近數年的採訪中,陸續袒露自己曾參與地下組織、宣誓、發展
成員、群眾工作,或像吳聲潤參與激烈的武裝行動。從林做的訪談來看,231位「省工
委」的相關參與者,僅有1人強調自己純屬冤假錯案,其餘的說法都有一定程度的轉
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