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美國也是從偷英國技術開始的嗎?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1-02-28 16:26:51
※ 引述《NTU100 (YUY)》之銘言:
: 技術轉移你是要付錢的,一開始落後國家買技術,偷技術都是很正常的
: 一般來說先進國家都會容許落後的技術被你學走,偷走或賣給你
: 等你稍微有點規模後,其實可以互利""
講個可能呼應的例子:台灣大同電鍋。
(此例應該很有名,不過已爬文,似無重複)
大同電鍋大家都知道,幾乎可以說是國寶,目前維基上是這樣寫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大同電鍋
: 大同公司與東芝技術合作,1960年開始生產大同電鍋
各位,這是美化後的版本。
真相在目前為 陽交大大學助理教授秦先玉老師 在其博士班論文考證過
: 「蒸煮」幸福:台灣戰後廚房電氣化發展,1945-1970
: 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 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
: 研究生:秦先玉
簡單說,東芝在1955年推出大同電鍋原版在日本上市,熱銷。
腦筋靈活的台灣商人紛紛"致敬" (笑)
其實第一台台版的東芝電鍋並非由大同公司生產,
而是一家現在並不出名的永大電機,1958年推出。
大同晚了兩年,1960年才推出。
從不只大同公司推出自製的台版電鍋這件事可以窺見
當時台灣向日本(或任何先進國家)的先進技術"致敬"的風潮。
這是為什麼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東芝沒有想到南方一個小島會有人向它"致敬",
所 以 沒 有 在 台 灣 申 請 專 利,
換句話說,從台灣的角度,這本來就公共財,大家都可以取用。
我猜這大概就是台灣過去是海盜王國時期的通用藉口:這東西在台灣又沒專利 XD
不過WIKI的說法也非100%的唬爛,算是美化:
後來大同電鍋為了擊敗其他競爭者,
成功跟政府爭取到補助,得以跨海到日本跟技術源頭東芝申請合作,
有了原廠協助,自然贏過其他人,最後變成電鍋=大同的台灣記憶。
這裡要注意的是,當時東芝似乎沒有不爽,
至少,最後還是跟致敬者大同公司技術合作了。
總上所述,應該多少有符合原po的提問,雖然不是電子業的故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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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 還滿巧,之前聽一個本業是打專利訴訟的律師談過,以他打訴訟的多年經驗,
他覺得真正有申請專利需要的是獨創原料,
缺了這個原料就沒有後續產品,那就值得申請。
但如果是拿已有的零件(複數),只是拼拼湊湊,去弄出一個新產品,
然後你針對製程,或是產品本身,去做專利,
則沒有意義,浪費錢而已。
因為一定有競爭者遲早用功能類似類似的零件,抽換你的原始組合,
而基於他的就跟你的原版不是完全一樣呀,所以你告不贏他。
PS2. 2000年以前的台灣,大概對於現在不到30歲,特別是不到25歲的人,很難想像,
當時盜版天經地義,特別是在流行音樂 電玩(家用主機/桌機) 動漫這些領域
台北光華商場,一堆叫賣大補帖的。
絕大多數年輕人都是買盜版,
會跑去買原版真的是要很有愛跟有錢,才會考慮。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1-02-28 16:52:00
這設計真的很強,到現在還在用抄最好的產品,抄到大家都覺得這是台灣驕傲了
作者: dosoleil   2021-02-28 17:22:00
專利就是靠收取費用來遏止怪人濫用呀 不過也不免催生出專利蟑螂此類專業玩法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2-28 17:27:00
疲倦,專利權是政府給予權力者的一種特別的獨佔權限而這種權限的要件,除了繳納申請費並通過審查之外在專利有效期限內,尚應持續支付政府專利維持費,而且此一維持費會隨時間逐步提高,寓有催促專利權人盡速實踐專利技術以便自己得利,並使公眾得利所以權利人自己決定不在某國申請或者申請取得後不願繼續支付專利維持費已取得或維持這種特權,對他人而言,本來就可以合法且正當實踐那種技術。根本不是甚麼通用藉口,而是正當的權力行使因為本來就不應該用政府力量去保護特定私人的某種商業獨佔權,只是政府基於鼓勵私人釋放特別的技術,才「例外」制定專利權之保護。事實上,後來各國還發展出反壟斷法(字面上就和專利相左)或者公平競爭法(意義上也和專利相左),對專利權行使產生某些限制等等。 把專利權解釋成「天賦人權」似的權限,發明人即使不申請或不維持都該在道德上維護之這種主張根本違反且過度擴張當初專利權創設的原意
作者: hgt (王契赧)   2021-02-28 17:46:00
說實在的,我以前申請專利,也只申請臺灣美國歐洲中國其他地方還真懶得管
作者: applewarm   2021-02-28 19:11:00
原來如此
作者: jackliao1990 (jack)   2021-02-28 22:31:00
東拼西湊的專利 光證明原創性就要費不少心力了
作者: yeangigi (吉吉)   2021-03-01 00:26:00
最有名的就是Apple的滑動解鎖專利,被酸說封建時代的木門就已經是滑動解鎖了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21-03-01 00:36:00
你什麼時候有了現在年輕人都用正版的錯覺?沒幾年前中國那邊盜版影片、遊戲下載的可多了去,就算是現在也一堆人在研究怎麼從百度盤下東西。我懷疑檢查每台學生的電腦,都能找到盜版軟體、影片,打開瀏覽器的書籤,也可以找到一堆提供非正版影音、軟體的網站。
作者: tgyhum (vinc)   2021-03-01 02:49:00
現在是因為對岸的網路發達,把我們的某些大站打下去了,現在依然很多科科
作者: aresjung (OTU GSAWAKKWA NNE GI)   2021-03-01 08:08:00
原版光榮三國志一套一兩千,大補帖一兩百。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21-03-01 09:28:00
沒有偷啦,只是台灣人自己笨,拿技術去送敵人而已沒有偷啦,真的沒有偷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3-01 11:36:00
疲倦,我上面那些就純粹從法律的角度去看,所以沒有在特定國家註冊或保有專利,那法律上在該國就沒保護對於智慧財產的法律保護,本來就有許多種,技術方面至少有專利和營業秘密這兩種。專利就算申請到也有期限營業秘密你自己保護自己,此例綿綿無絕期,只要你藏好最有名的例子是世界知名的那兩家可樂配方一般人要怎麼想是個人自由,落實到法律是另一回事開發新技術之前,到底要用專利保護還是營業秘密保護是很嚴肅的專業抉擇,因為好像市面上都用專利所以我司也用…那是公司老闆自己的自由,後果自負針對植物類的智慧財產保護,除了專利權以外,還有育種家權利之保護。簡單說,智慧財產保護法描述的是一堆法律,本就不只專利權和著作權,遑論專利權本身都還細分一般人認為怎樣,所以就怎樣? 別鬧了
作者: aaagun (A槍大叔)   2021-03-02 10:31:00
有些大補帖甚至還是詐騙,裡面放幾個遊戲跟你說放了上百個遊戲進去,而且常是8+9在賣
作者: verdandy (無聊人)   2021-03-02 11:51:00
後期有在抓的時候,大補帖變成投錢自取。不投錢拿了就走的話,樓上說的8+9就攔路了
作者: hizuki (ayaka)   2021-03-03 10:30:00
這個設計已經過時了好不,現在電鍋可調整的地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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