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918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寫「共產黨萬歲」遭老蔣改判死! 促轉會
時間: Mon Jun 7 11:05:18 2021
1.媒體來源:
LTN
2.記者署名:
陳鈺馥
3.完整新聞標題:
寫「共產黨萬歲」遭老蔣改判死! 促轉會撤銷楊慕容罪名
4.完整新聞內文:
牆上寫「共產黨萬歲」遭老蔣下令改判死刑!海軍總司令部一名安徽出身的科員楊慕容來
台後,1949年因企圖返回「匪區」被國防部裁定送交感化,卻在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
押房牆上書寫「共產黨萬歲」等反動標語,「為匪宣傳」原判處15年,但此案上呈總統蔣
介石後,認為楊男「惡性重大」,發回改判「叛亂罪」槍決;促轉會近期調查認定,該案
屬「促轉條例」應平反撤銷的司法不法案件。
據了解,楊慕容屬於1950年代綠島新生訓導處「再叛亂」案受審判者之一,槍決時年僅32
歲。他在1949年大陸淪陷後,企圖返回中國投靠被人發現,經國防部裁定感化發交新生訓
導處執行。
當年判決資料顯示,楊在感化期間「不滿現狀」,常不假外出並辱罵新生訓導處官長,19
53年春夏間撰寫「樂園集」及「感訓外感」詩文,語多偏激反動。1955年2月25日,更在
看守所押房寫下「唯有共黨才是救國救民救全世界」、「共產黨萬歲」等標語;同年3月
,軍審法官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判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促轉會調查,但是該判決由代參謀總長彭孟緝、國防部長俞大維於1955年4月送呈核後,
遭總統蔣中正代電批示:「楊慕容…在前定刑期執行期中,猶繼續叛亂行為,惡性重大,
均應發還嚴為復審報核」,推翻台灣省保安司部原本認定「文字為有利於叛徒宣傳罪」判
斷。
事後,國防部令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遵照總統核定,保安司令部遂改判楊慕容「叛亂罪」並
處以死刑,並經蔣介石在1955年12月20日代電核定「准如原判」。
「楊慕容所受刑事有罪判決,係秉總統之意志而作成!」促轉會決定書指出,本件判決,
實已遭總統蔣介石意志介入,而要求改判之行為,係屬法律規定以外,以總統身為事實上
行政首長意志,所加諸於軍事法庭的干涉,違反審判獨立與權力分立原則,違反自由民主
憲政秩序。
促轉會表示,楊慕容因其思想所表達言論被定罪,該判決不僅侵犯言論自由,更為確立威
權統治者的神聖不可侵犯性,乃威權統治當局用以壓制異見,遏阻人民發展獨立人格,使
人民絕對服從之統治手段。此種統治手段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本案若不予撤銷,無異
於認可威權統治秩序的正當性。
促轉會強調,終審判決對楊慕容量處死刑,以達到使其所懷抱的不受統治當局歡迎思想永
與世隔絕目的,不但已達剝奪楊慕容思想自由程度,更是赤裸裸地以死刑作為消滅異己思
想的統治手段,構成「刑罰權」的濫用。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560641
心得:台灣的言論自由
真的是某些人用血用命爭取出來的
現在看看某些學術板,都什麼時代了
動輒打壓不同的史觀、多元價值觀與見解
這跟民主社會的意旨不符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