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1月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
於南京宣佈召開
天主教南京教區總主教于斌
因於黑龍江省海倫縣若瑟屯誕生
(座落於寒冷塞外的天主教屯子)
因此薦任當選黑龍江省國大代表
同時為制憲國民大會主席團成員
于斌總主教牧徽:
http://i.imgur.com/EhzQPWL.jpg
1946年11月28日開始制憲大會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於同年12月21日
完成1讀
12月24日完成2讀
並通過10條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
而12月25日憲法3讀通過
于斌總主教在期間向大會建言:
東方是中華文化,西方是基督文明。「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文化的分水嶺,由五千年的帝王專制政體而轉變成民主自由制度。西方的文明是以基督的精神為基礎,以基督的誕生為歷史的中心和紀元的起點。如能將「行憲紀念日」與耶穌的「聖誕節」合併放假慶祝,不但可以同日紀念中西兩大歷史事件,而且也可以促進中西文化交流,使我國躋身於國際之林。
其中國民大會代表尚有蒙藏佛教人士
及中華傳統信仰者為多數
但普遍認同此一說法
會期自然於同年12月25日結束
並實施中華民國憲法正式實施
而當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
於國民大會發表廣播談話
其重點如下: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就是耶穌降生1947年的聖誕節,將是我們中華民國和全體人民統一獨立平等自由新生機運肇始的一天。我們新憲法特點,就是它保證要把基督教理的基本要素,即個人的尊嚴和自由,普遍的給予我們全國的同胞。這個新憲法確認了全國國民的各種自由權利,它在國家統一與自由之下,於一個自由人民的精神中孕育誕生。我們認為新憲法的實施,只是完成我們建設新中國的最後目標的初步。但這對我們中國三千年來專制政體和封建社會是一個劃時代的進步。我願我們全國同胞,憑著信仰和虔誠,共同一致,努力前進。
1980年行政院新聞局長宋楚瑜
(基督教家庭長大後的基督徒)
通令全國媒體不得再稱聖誕節
尊重各宗教平等應稱耶誕節
故此後政府相關公告也以耶誕節為準
新聞自由後媒體不再受限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