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kborn (CCK)》之銘言:
廢話太多恕刪
台灣, 尤其台灣人民
最早在1946年12月25日參與制定憲法、1947年12月25日憲法正式施行
即完成法理加入中國
最遲在1952年8月5日, 中日和約生效日, 依中日和約第十條, 即完成法理加入中國
說實在
我不知道拿1949年蔣介石說「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出來講腦袋是在想甚麼
1949年中日和談未成又怎樣?1952年不就成了嗎
你是活在1949年, 不知道3年後1952年中日簽訂和約了嗎?
知道的話, 怎麼不直接去看1952年的中日和約呢?
你這樣不是浪費大家時間討論一篇卡在1949年時空迴廊的文章嗎?
中日和約為了規避舊金山和約跟國際現實, 花了很多功夫談判才制定了第十條
相關談判折衝, 條文背後的想法, 有興趣自己參考當時的台日外交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