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不給參政權不納稅之正當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8-13 00:19:21
: → Mezerized: 自己殖自己滿常見的 有個存在已久的概念叫做內殖民 08/12 15:15
: → Mezerized: 國府接受台灣後 台灣人納稅是否有相應的參政議政權 08/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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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zerized: 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跟我的論述沒有關係 在228發生時臺 08/12 15:17
: → Mezerized: 人在納稅後是否有相應的 合乎理論的公民權利 08/12 15:19
: → Mezerized: 我不否認國民黨早已本土化 但要罔顧事實認為第一代外省 08/12 15:22
: → Mezerized: 人沒有政經地位上的優勢 並得利 是不合乎現實的論述 08/12 15:25
: → Mezerized: 所以你是認為國府封建且專制嗎 子承父業應該還不到封建 08/12 15:48
: → Mezerized: 日治時期的臺灣是殖民地 那感覺你是在支持我的論點 08/12 15:49
: → Mezerized: 帝國的定義就是一個政治實體掌控其他的政治實體 或許 08/12 15:51
: → Mezerized: 剝削或許影響 你說的就像雨是一種水一樣 那你是對的 08/12 15:51
: → Mezerized: 然後你是認為歷史上的男女間不平等是不存在的事實嗎 08/12 15:52
: → Mezerized: 沒有投票權不納稅是英美在上個世紀初現實發生的運動 08/1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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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上面的定義,當前美國、日本、我國、乃至於世界許多國家,其實也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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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殖民國家。因為當前世界諸國對於選舉和被選舉權幾乎都有年齡限制,但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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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可不一定。未成年人照樣要交稅給國家,可是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而被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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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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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麼喜歡殖民一詞的話,未成年人被父母或監護人養育的時候,父母或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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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未成年支付各種費用與提供各種勞務,倘若不能對未成年的言行舉止擁有「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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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或議政權」,那麼父母或監護人也是被未成年人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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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理,兩個人交往也是一樣,也可能成立符合上面定義的殖民關係。
……
: → Mezerized: 之所以你前面的例子不成立 是因為在主權在民的思想下 08/12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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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歷史版討論歷史,不是討論你個人的政治思想。
如前述,「不給參政權不納稅」或者「主權在民」,不是歷史上唯一的政治思想。
這種政治思想或理論,是在美國獨立之前若干年才發展出來的。人類政治史上更早
的政體,還有封建和專制王朝這兩種。這兩種政體,其政治理論都不包括也不承認
主權在民或者所謂納稅就該給納稅人參政權。
: → Mezerized: 無代表不納稅的前提已經不成立了 你替自己家掃地是不需 08/12 20:31
: → Mezerized: 理由的 並且未成年人將來也會是公民 並享有教育與醫療 08/1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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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 未成年人現在納稅,根據你粗糙的不給參政權不納稅的主張,就應該
現在給參政權
至於享有教育和醫療權利? 那你自己不就是主張,只要給教育和醫療權利,
就可以不給參政權了?
你所謂的不給參政權就不納稅的主張之粗糙度就在這裡。納稅可以交換參政
權以外的權利;換言之,不給參政權就不納稅這理論的正當性本就不完備。
: → Mezerized: 但女性並不會在20歲突然變成男性並擁有選舉權 這不一樣 08/12 20:33
: → Mezerized: 至於父母撫養小孩是義務 沒有一個嬰兒會是簽字自願出生 08/1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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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撫養小孩是「法定義務」。
歷史上多的是父母生下小孩之後拋棄不予撫養的實例。
另外中外歷史上都有父母無力或不願撫養自己子女,將之送交他人如教會
或者他人收養,或者賣給他人當奴僕的例子。
討論歷史問題,要嘛明確指定某段時間的制度或實況,要嘛就得注意到更長
時間尺度上的相關變化,不是只擷取自己喜歡的那段時間之狀況,然後違反史
實地描述成: 人類有史以來皆如此。
: → Mezerized: 兩人交往則是不同獨立個體間的自由選擇 而戒嚴時期在 08/12 20:37
: → Mezerized: 國家暴力下的人是沒有完整的選擇權利的 08/12 20:37
如前面解釋的,你自己只擷取你自己喜歡的某段時間某些國家的政治思想、
政體、和法律規定做你的論述,寫得好像你提的政體思想和法律規定也適用在
其他時間和國家的狀況似的。
: → Mezerized: 你一直發文 舉一些似是而非的例子 何必呢 08/12 20:39
你自己論述不全,好意思寫別人論點似是而非? 你的論點本身就似是而非。
: → Mezerized: 至於moslaa版友 你貼的省參議會與縣市議會選舉 實際上 08/12 20:48
: → Mezerized: 是鄉村區代表選出縣市議員 再由縣市議員選出省參議員 08/12 20:48
: → Mezerized: 的間接選舉 並只具有諮詢的功能 和如今的國會不一樣 08/1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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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當年的狀況和現在的不同,就表示當年的必然不正確?
這是標準的以今非古之謬誤。麻煩你在歷史版論理考慮歷史因素。
: → Mezerized: 行政權最先是在長官公署 由中央派員 後因為沒有台人而 08/12 20:50
: → Mezerized: 增添幾位半唐山人士為主的台人 在228後則是省政府 08/12 20:52
: → Mezerized: 其中十六位首長中有四位台人 四位裡有兩位是半唐山 08/12 20:54
: → Mezerized: 會造成這樣的應該是對地方自治的差異 如果只是魁儡議會 08/12 20:54
: → Mezerized: 的話日治時期就有類似的 很多省參議員都在那時候就參與 08/12 20:55

: → Mezerized: 我所說的是參政權與議政權 選舉權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08/1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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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看到上面某根據你提的內殖民寫了被選舉權? 啥是被選舉權先想清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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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只會死套專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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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zerized: 台人是否有資格決定臺灣政策 乃至於整個中國的政策走向 08/12 22:03
理論正當性呢? 麻煩別單只提你自己喜歡的理論。
要完整論述,請把當年不符合你要的政治理論都駁倒再說
: → Mezerized: 這和民主不民主沒有直接關係 愛爾蘭在英國統治下也有相 08/12 22:04
: → Mezerized: 應的選舉權 在上下議院都有席位 依然是大英的殖民地 08/12 22:05
: → Mezerized: 這也是我為什麼提到長官公署與省政府 因為省議會是屬於 08/12 22:07
: → Mezerized: 國家的諮詢機構 而不是省的議事機構 並不具有影響力 08/12 22:08
……
: → Mezerized: 的確是我死套專有名詞 不如你把國府治下民眾關係與父母 08/12 23:25
: → Mezerized: 養育未成年人跟兩人相處相提並論 想像力這方面還得是你 08/12 23:25
前面解釋過了。
問題出在:
你所謂不給參政權就不納稅的主張本就過於粗糙,甚至和你之後柏某的論點
衝突
你的論述常態性欠缺歷史感,例如對於所謂父母養育子女是義務之抗辯
: → Mezerized: 我的論述主要來自想像的共同體 書中朝聖之路這個概念 08/12 23:26
: → Mezerized: 資料主要來自前人的論文 是台灣省參議會推動地方自治之 08/12 23:28
: → Mezerized: 研究 還有一些其他的文章或書 你基本上在東扯西扯的時 08/12 23:29
: → Mezerized: 候就沒有說出任何有意義的話了 不如moslaa大 08/12 23:31
沒有意義?
你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寫一堆無意義的論述,怪別人咧
作者: Mezerized (似幻)   2024-08-13 00:20:00
的確 你的發文最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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