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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girl (喵喵)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Re: [買賣] 要退兩倍訂金,但買方硬要買
時間: Wed May 28 17:34:24 2008
其實很簡單的 代書說的步驟都很正確 先照做就可自保 不用擔心
強硬要買的這方(簡稱A),很明顯就是房仲的手段,為什麼我敢這麼講 因為我就是房仲
這年頭,很多沒良心的房仲用拐用騙的,還敢打著誠信的招牌真的很可恥
1.首先,A的身分是某仲介公司的代表人,自己開仲介公司,
卻跑去找別的仲介小姐買房子?! 你家開7-11的 會跑去全家買純喫茶嗎...
有經驗的都知道什麼叫聯賣...這個我點到為止
2.而且我看了一下你po上房仲小姐的資料,不動產營業員資格每4年要回去上課補時數,
不然舊照會失效,那位小姐的證照是92年的,4年過了最少要持有96年的,
如果你有查明正確的話,那個小姐很明顯是違法的。而且仲介小姐又不是你委託的
A跟她有金錢上的任何往來,跟你根本沒有半點關係,無須理會。
3.A很狡猾,一般的仲介公司都會有自己各種的制式契約,他卻不拿一般正常的契約
給你簽,而是給你一個對他有利,對你不利的形式寫下的,做房仲到現在,我還沒
看過哪個契約書上面沒有壓期限,沒有雙方簽名的,只有單方面簽名的,而且才1份!
這根本就是在欺負外行人的做法,只有一份,A可能會自己偷偷改阿,反正沒有副本
可以對照。你要小心他們給你的影本是否有變造過了,這點很重要。切記不懂的話
以後簽約都不要太草率,有請代書的話,就先拿去給代書看過之後,沒問題才簽!
3.你跟他簽的充其量只能算是收受訂金的契約,硬要說是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的話,
根本太牽強了,一般上來說你退還A兩倍訂金(收一萬的話,就還回1萬再補上1萬)
就可以了,沒有那種只付了訂金,還沒簽定買賣契約就成交的東西。
4.如果還有疑問,其實你可以打電話去各大房仲公司的"簽約中心"詢問,很多做口碑的
都會願意幫你解決,例如永x房屋、中x房屋、太x洋房屋、信x房屋、住x不動產...等
記得打電話就好,如果你直接去找她們問的話,可能會被她們說服幫你賣房子...
那就要被賺仲介費了。
以上提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