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今天做了一個惡夢 真是恐怖的惡夢.....他醒來之後告訴我的
這是我的惡夢
若再來一次,我寧願少賣一些金額也不願再有這個惡夢
(東X業務員林X遠,張經理及太平洋林'R的巒生弟弟)
8/14星期五
因為介仲打來明天礁溪的房子要點交了
所以要我們賣家這邊回去點交房子
約早上九點
好不容易房子可以安穩的交屋賣出了
所以我也心情也有點期待
也想說,交完屋就輕鬆了
於是我趕著今天忙完所有的事
今晚就要先回娘家住一晚,明天就不用這麼趕
8/15星期六,一早八點就起床
弄好小朋友,跟老爸說
我們出去簽個約交個屋
早早就可以回來跟你一起煮飯
一切的惡夢,以乎就這裡開始
很快的,九點半左右我們就簽好約了
買方也很阿莎力的付錢,我們很快就完成了
因為當初說好是現況點交
所以我們一開始就打算簽好約
就要去跟買方現場點交清楚
順便可以好好看房子最後一面
(若不是家裡有狀況,也不會來賣房子)
簽完約後,買方的王先生就開玩笑跟仲介說
服務費都匯給你們了,你應該也分到錢了吧?!
所以,由此證明,他們先收了買方的2%了
<<要先來說一件事
我們是簽委託給姐夫在台中的台X房屋賣房子
姐夫他們再找上礁溪的東X房屋賣房子
買方的王先生是礁溪的太X洋房屋找來的
後來簽約選在太X洋,我們覺怪但沒意見
因為我們的想法很簡單,只要王先生方面就好>>
正當我們要跟買方去點交房子時
代書說只要業務跟著去點交就好,我們不用去
就把我們留在簽約現場,公司裡頭的小房間裡
就開始問起,服務費的問題.....
當初斡旋時,我們的底價是至少450,不含任何費用
所以他們談475含服務費4%及所有的費用
7/14他們拿了十萬塊來斡旋,因達底價,所以我們OK
但我們因小朋友住院,林'R硬要拿來台安醫院給我們
小朋友不停的發燒且還檢查不出任何狀況
所以他們就趁亂給我老公簽一簽及給了一張票,就走了
晚上我下班到醫院再問老公:拿了票,斡了旋,收據呢?
他回答:沒有耶!林'R拿了紙,告訴我這是斡旋單,就走了~
因為我們只關心著小朋友,白天我一個人要上班
就這麼到了7/19日他們突然來電
告知我們,房價還有到490的空間,他們可以再努力
不過有二個條件要我們選擇~
一是我姐夫他們那端的介紹費他們不付,我們自己給
二是他們跟我姐夫算,我們額外再多給他們東X五萬現金
理由是~這次是三家分服務費,不夠分!
我們當然不願意,畢竟我們也是辛苦賺錢的
且服務費我們都沒有跟你們殺價,為何現在要如此
在談在過程裡,就不斷的告訴我們~
如果我們不願付5萬,那他們沒有多的利潤,何必幫我們多賣?
如果我們當初是直接找他們,現在就不用分台X房屋...
(媽的!這就真的是過河拆橋了
因為當初我姐夫跟他們委任關係是46分帳
後來因為礁溪分的人多,要求要37分,我姐夫也OK
所以他們二家的合約上是寫好37分了
但現在又要求28分就算了,還覺得如果沒有台X房仲就...)
後來談不好,但又來了電話給找們
告訴我們,因為現在房子要成交,所以要我們簽一張委託
說是買賣契約上要正本,需要給買方一份保證
但因為我們當初就是跟台X房仲簽的,所以我一直覺得怪
我要我老公不要簽委託書
就算他們要委託書正本,也可以跟台X房仲要呀
怎麼會是叫我們去東X簽一份正式的委託書?
他們的所作所為,真的很怪也很爛~
是不是我簽了委託書給東X,他們就換賴帳不給台X房屋呢?
7/20我有去電去東X房屋,跟他們要7/14簽斡旋的單據
張經理回覆我們~
我們只有一聯呀!且是你們收了我們的錢,我都沒跟你們要收據了....
我只好告訴他,那不然,可否印一份影本給我們留底
且我們有回覆他們,我們並不想付5萬元,若真的不行,就成交475就好!
或他們不要要求這麼多,我們包個三萬給辛苦的林'R,但是東X不要
7/22他們突然上來台北,拿了新的單據給我們
說他們台X房仲談好要我們給5萬,且新的成交價是490
要我們重新再簽一次斡旋單!
(但當下我們就回覆,服務費,你們自己去跟他們談...)
這次的單據,就是一式二聯,第二聯給我們!
從7/14斡旋至今,過了9天,才來要正式簽約....
8/15把我們留在小房間裡問我們服務費
因為當初我們是跟台X房仲簽約的
所以我們是把我們的4%服務費19.6全部交給台灣
可是當下他們就不接受也不爽,叫了"偉大"的張經理來
一來,油頭,全身黑衣,戴金錶,不停的吃著檳榔吐檳榔汁
就大聲的說~現在怎麼樣?不想付錢是不是?
我們有告知他們狀況,也告訴他們,錢應該不是跟我們算...
他就不開心了
說我們沒把他放在眼裡,為什麼把錢給別人?
台X房屋從頭到尾都沒有做過事,為何把錢給他們?
這時,張'R的電話就來了~
不用等了!叫那羣人先走啦,我就快處理好了...
掛完電話後就不停的告訴著我們
某某某,因為不聽他的話處理不好,結果被他打成....
講了好多例子也好多次...
說我們把錢匯過去給他人,讓他們很不爽,心情不好
叫我們一定要簽切結書給他們
切結書內容是指
我們付了4%服務費19.6萬給台灣房仲,現在是我們授權給他們
限台X房仲在交屋後一個星期把他們的錢15.78萬匯給他們
(成交490*買賣6%=29.4萬,台X房仲可分8.82萬
故我們給了台X房仲19.6萬,扣除他們可拿8.82萬,只要匯回10.78萬
因太X洋及東X已經收了買方的2%服務費9.8萬
所以台X房屋是可以直接拿走他們應拿的,再匯回就好)
一開始,我們不簽,他們就一直找了三四個業務站在房間的門口
雖然沒有控制我們的行為能力,但不時的說著某某某被打....
我的爸媽都在宜蘭,當下,我們真的很害怕
因為我們都不敢輕舉妄動,所以我只好傳簡訊出去求救
終於有人打來問了,知道我們困住,打電話報警
警察一來就說:有人報案!説有人因為糾紛被困住無法出去...
看了看二方,就又說:交易糾紛嗎,你們可以好好談一談就好呀!
後來抄了我們二方的證件後又對著我們跟我們說~
你們還想談嗎?不想,我可以帶你們出去喔!
真的很爛很爛很爛!我怎麼回答說,我想要出去呢?
我不想成為張'R口裡被打的某某某,且警察也無法保護我們離開後的安全
我更不想被跟蹤回家,然後我的爸媽從此被打擾到無法生活
看到那個警察,我真的很想罵人
可是那時的我,已經很害怕了,我連簡訊都是抖著手傳出去了
後來,我有趁他們人少時走出去,剛好有二個員警在門口等著
我抱著女兒告訴他們:你們幫我把女兒帶走,等我們可以順利走了
我再去警察局把小孩帶回來,不然你們在這裡都沒用...
他們說:我們很怕你們有爭執也關心你們的人身安危...
後來,朋友找刑事的警察過來關切一趟,不過已經來不及了
因為我們已被迫簽好切結書離開了
對我而言,這一切真的像惡夢一樣
如果只有我跟老公,都還無所謂
但小孩也都還在現在,讓我們真的很害怕也不敢離開
害怕自己若這麼離開了,家人或自己受到報復
所以我們才簽下切結書的
雖然債權現在移轉去台X房屋了
但被留住又不時的被大小聲的那一個半小時
真的很害怕也恐懼
難道都沒有法律或人可處理或解決嗎?
好爛的公司好爛的地方好爛的一天!
我朋友的惡夢...到底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