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river (river)
2010-07-22 23:32:00可是你已經簽了放棄審閱權益的切結書??
作者:
culukawa (來件漂亮比基尼)
2010-07-22 23:35:00「斡旋書」=要約書,當對方承諾,則要約(契約)成立!
因為你已經簽了"買賣契約書"..還簽下"同意放棄審閱期"
"斡旋書"應該是說如果斡旋成立,雙方不能不簽"買賣契約".
但現況是雙方都已簽下"買賣契約書"了..是這樣吧?!
作者:
richliu (皮皮)
2010-07-22 23:47:00我到是覺得你就直接停車停進去, 不成文規定就是用來打破的
作者:
tkr (tkr)
2010-07-22 23:49:00記得要偷裝監視器 可以看到自己車子的 如果有簡訊通知防盜系統就更好
作者:
kai761 2010-07-22 23:55:00我怎覺得"斡旋書"是你委託仲介用何條件跟對方談的契約
作者:
kai761 2010-07-22 23:56:00而"買賣契約書"才是你跟賣家的契約書。 不過 重點是白紙黑字的買賣契約怎麼寫? 告知你車位使用狀況,是在你簽買約前
作者:
kai761 2010-07-22 23:57:00或後? 之前,還簽就你自己的事。 之後,準備找律師吧
作者:
kai761 2010-07-22 23:58:00不知道你兩份契約書內容為何 建議還是找可信賴的律師問
作者:
kai761 2010-07-23 00:00:00還有 審閱權的確是可以放棄的...沒違法問題
原PO覺得仲介沒有把車位的部份跟他說明白 所以想解約因該是這樣的意思對吧?
作者: zaizengoro (東山飄雨西山晴) 2010-07-23 02:02:00
又來一個人 為什麼買之前不請你朋友查?? 搞不懂這些人的邏輯 每個人都是簽約了 成交了才去查 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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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liu (皮皮)
2010-07-23 08:34:00之前我有碰到類似的狀況, 後來弄到仲介減 1% 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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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4742 (Avatar)
2010-07-23 09:08:00記得判例 斡旋書還是有審閱期 哪怕你不知情勾選放棄的情況
作者: ysliang (役使風的精靈) 2010-07-23 11:19:00
我記得上消保法的老師有提到,放棄審閱期的條款是無效的~
作者: ysliang (役使風的精靈) 2010-07-23 11:20:00
原OP可以跟律師討論看看,應該是可以拿的回斡旋金的~~
作者: fobo ( so boring...) 2010-07-23 11:50:00
信X房屋的廣告不是都說明了他們會為賣家拼死拼活的賣房子嗎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7-23 11:59:00你先去社區管委會問一下,如果要停車的話怎麼辦,人數超過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7-23 12:02:00車位時,是抽籤還是排隊,停車費多少
你講的不太合理。簽約的時候應該有給你看產調,上面有
房屋資料,有兩個建號,什麼部分佔多少坪都詳列產調的資料也會放在合約書後面,你都看過才簽約怎麼能說仲介有隱匿資料?還是這些過程真的有被跳過?
但是都已經簽約了,那都是合約的一部份。現在才要否認
作者:
shhsu (shhsu)
2010-07-23 20:16:00十萬很多耶,哪會是「事小」。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0-07-23 20:51:00你說的話有點矛盾..都知道這個消息了,有疑慮之下還簽約?
作者: chuian71 2010-07-24 00:39:00
房仲有錯就不要硬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