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本次事件

作者: HAIWEI (維)   2012-02-07 01:45:32
首先要先跟STOCK123板友致歉
剛剛在店內沒有太多時間回信
口氣不好在此正式向STOCK123板友致歉
至於本次事件處理
小弟認為是有瑕疵的
最大的原因在於
L版主跟我的執法標準不一
所以在他的認定中違規的文章
在習慣小弟判決標準的各位眼中會是太過嚴厲
這是我們需要再去討論調整的

基於本次新增版主的工作內容部分
再次提醒一下L板主
原版主徵求文如下( 文章代碼(AID): #1CgIppds )
=============================================================================
作者 HAIWEI (維) 看板 home-sale
標題 [公告] 板主徵選公告
時間 Mon Oct 4 09:25:04 2010
───────────────────────────────────────
依據本次投票結果
本版新增版主一名
主要工作內容:
整理精華區
房仲資訊整理
遇判決爭議事項與小弟我討論協調
自即日起開放於板上PO文提供政見
PO文格式請用
[競選] 競選版主 ID
期間至2010/10/20止
請多多參與
謝謝
==============================================================================
文中之 主要工作內容為
整理精華區
房仲資訊整理
遇判決爭議事項與小弟我討論協調
是故
下次如有爭議性判決
請先與小弟溝通後再行處置
謝謝
作者: kawaipiano (白爛系統誤我原ID)   2012-02-07 02:38:00
有版規權力都管不了秩序 很難想像業者上台還能保持中立不就早就跟你說了
作者: kawaipiano (白爛系統誤我原ID)   2012-02-07 02:39:00
連自己人(多方)都會為了意見不和打起來 綠大出來不就被桶到死
作者: kawaipiano (白爛系統誤我原ID)   2012-02-07 02:41:00
社會就是這樣現實 妨礙別人的生意就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作者: kawaipiano (白爛系統誤我原ID)   2012-02-07 03:07:00
言論自由嘛 發表自己意見 我有補一些推文在其他文章裡您不喜歡聽就當作白爛發言一個算了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7 08:08:00
我也實在看不懂kawaipiano 想表達啥+1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7 08:10:00
執法標準不一 是其次 重點在於把板規先明確訂好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7 08:11:00
而每次執法 必須列出是違犯哪條板規 要講清楚執法之前 你們兩位要先討論過再執行 而非執了法再爭議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7 08:12:00
如果是一正一反 是否要執行? 或是以誰為主 誰為副?還是說 新增第三位板主?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7 08:13:00
重點還是在於板規要寫清楚明確 執法要依板規~
作者: wendycandy (溫蒂糖小姐)   2012-02-07 09:05:00
不論有無分正副版主 處理爭議事件都需要共同討論後為之
作者: wendycandy (溫蒂糖小姐)   2012-02-07 09:07:00
帥大初任版主 不妨多寬待協助一點 沒支薪是做義工的
作者: wendycandy (溫蒂糖小姐)   2012-02-07 09:08:00
當板主很需要過人的言論包容力啊(茶)
作者: dermis (Isolated)   2012-02-07 09:16:00
某K怎麼不自己出來做看看? 用批評的什麼都簡單
作者: dermis (Isolated)   2012-02-07 09:17:00
把規則說清楚 執法從寬 我樂見這個版有多元看法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2-02-07 09:49:00
意見可以多元,但執法必須統一,不然版規丟垃圾筒去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2-02-07 09:50:00
且這已經不是看法不同的問題了,要桶人也要桶得清楚明白什麼文章或推文違反了哪一條板規,是不會寫出來嗎?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2-02-07 10:22:00
甚麼業者,多方啊。仲介就不可以當PTT的版主??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2-02-07 10:23:00
無線上綱成這個樣子??????就事論事吧!!!
作者: ooooooh (我們不是一無所有)   2012-02-07 10:36:00
沒看到這些資訊都有被整理阿!! 反而把這板當個版 不合意就
作者: ooooooh (我們不是一無所有)   2012-02-07 10:37:00
水桶 有新版主比沒有還糟 那還不如沒有
作者: ooooooh (我們不是一無所有)   2012-02-07 10:41:00
是想經營版 還是經營自己的事業 從上任以後的作為就看得出
作者: jlee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2012-02-07 10:43:00
h板大自找罪受 找一個參選標題不照規矩走的 公告打錯字不改的
作者: jlee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2012-02-07 10:44:00
當副板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2-02-07 11:21:00
我推HAIWEI
作者: gothmog (胖過頭)   2012-02-07 13:06:00
踹共啦!.︷~-﹑╱ ╲ __ __╱)( ノ ╲ ╱╱▏╱╱▏〡 ︵ (●) (●) ︵ ╱█╱ ̄█╱╱▏∥ (_人_) / 〡 ██████╱| ︵ ヽ︵ι ∕ / _█▕__█▕___╱ 〡 / ∕ ╱ █╱ █╱ ╱▏╱ へ / ∕ / ███████╱╱ ╱ Υ ノ ︶ ノ ◢█▕ █◣╱▏( ノ 〡 ╲╱ █◤╱ ◥█╱︶ \ ╲_﹍.﹏︷~ㄧ一ーㄧ~︷ヽ ‵︸ヽ╲ .︷-~~ㄧ︸~﹏﹑ ノ╲ ╱ ╱ ∕ / ‵╲ ( ╱ ∕ /╲ ╲ ∕ /
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12-02-07 13:23:00
H大,PTT是沒有「副板主」的喔,或許可以私下協議。但對方上任後不守協議,那也不能強制的。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2-02-07 13:31:00
嚴格來說 版主應該是不告不理比較好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29:00
板眾可以用檢舉方式拉不適任板主下馬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0:00
只不過新板主目前剛上任不久 又第一次被抗議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1:00
經過正版主勸導後只是留校查看而已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2:00
但這種把房屋板當 個板或奇摩知識家 發言的內容與態度過一兩個月後再被告就很難講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3:00
帥大若無心板主與板務處理 對本版另有所圖的話還是早點請辭吧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4:00
當個資深鄉民 爽就回答問題 比較受人景仰
作者: sam111047   2012-02-07 23:21:00
覺得至少帥大發表了許多不錯的議題,而不是只推文
作者: sam111047   2012-02-07 23:22:00
多發文少推文吵才是王道吧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2-02-07 23:34:00
下來當鄉民也可以發表不錯的議題啊 下來吧
作者: grosskk   2012-02-08 15:42:00
推這篇呢,版主辛苦囉,希望H大生意興隆。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8 19:16:00
多發文的吵法 也不過就是洗版吵架而已...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8 19:17:00
發文難道就不能三行文一篇吵嗎? 而且發文和回文吵也會有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8 19:18:00
另外的缺點...所以這次的重點也不在於是推文吵還是發文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8 19:19:00
如果版主可以因為不想聽誰講的 就禁他 也不說明違犯哪條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8 19:20:00
板規 這才是很嚴重的問題~ 連基本的言論自由都沒有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2-02-08 19:21:00
就強行壓制 這真的很誇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