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投票,沒去的也能投票嗎?
唱紅打黑嗎,文革嗎?
什麼活動也不能出錢嗎,
你快辦團餐,我要參加,我當然不出錢,
你要動用多數暴力嗎?
快辦團聚嗎
我參加
帥過頭
※ 引述《HAIWEI (維)》之銘言:
: 本群組小組長來信
: 目前板規對於講座文收費部分規範
: 有未盡清楚事項
: 故舉辦此投票
: 投票時間為七天
: 每人限投一票
: 請踴躍投票
: 選項如下
: 1.依據原規定 所有收費一律禁止
: 2.禁止收講師費 但車資 餐費等可有確知支出且未營利的部分可分攤支出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3 23:49:00小組長要求要投票 我不懂你這篇想表達的意思我寄信給你你也不回 我也不懂你到底想怎麼做
你辦不辦團聚,你最紅,全部版主你最紅,我只收到2500元的租金費用,明天後天我也不收錢,唱紅愈專好,你去紅
我來個第三項,參加的人選車馬費500元。舉辦的人出錢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3 23:54:00依照您的意見 修改投票內容
多的不收,已經施行,團聚或團看,自已出自已的錢聚餐平均出錢,很清楚,已施行。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3 23:57:00你的做法就是我的第二條項目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3 23:58:00現在只是把他明文規定而已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氣憤啥?
你不辦活動,你就把他通過,我可是作事的人呀你就是要我什麼事也不要作,你殺了我,還問我:你為何生氣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05:00現在是投票 如果選2的人多 那表示就是照你現在的意思辦阿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06:00投票不代表我說了算 也不代表你說了算 這是本板的民意
作者:
HSTim (科科)
2012-03-24 00:06:00我覺得你們是不是互相有誤會阿= = 電話講講比較快!
請L大尊重ptt是學術網路~如果你自己開FB~想怎麼投都可~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07:00我覺得我被誤會很大=.= L板主好像誤會現在是要全面禁止現在是投票 又不是我一黨專政...orz
紅衛兵也不是一人殺全部,唱紅就唱紅.你當知你作了什麼
當個版主,自已不辦活動,也反對任何人辦活動,你居心何
作者:
lefan (紅氣球雯雯)
2012-03-24 00:10:00跟老婆用msn聊天都會有文字上的誤會了,也是建議講電話實在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10:00算了 我先等你冷靜了我再回
作者:
lefan (紅氣球雯雯)
2012-03-24 00:11:00兩位火氣大並不好,為版務討論很好,但身體要顧阿
所以L大是認為~h大不辦活動~就不能表達自己意見~真怪~
作者: covis (powderfinger) 2012-03-24 00:11:00
這裡是學術網路!請還他本來的面貌
我的活動非商業,純粹學術研討,房地產版的人沒有房地產
PTT有上萬個版~~版主有義務要辦活動~那台灣真是辦不完~
作者: lung88 (曾郝尻) 2012-03-24 00:14:00
去性版的鄉民一定要有性生活嗎......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15:00你要我說幾次 我沒禁止辦活動 1.不收錢也可以辦活動
作者:
HSTim (科科)
2012-03-24 00:15:00我覺得「活動只收場地費」是滿合理的~投票會過啦!
作者: lung88 (曾郝尻) 2012-03-24 00:15:00
帥大 感覺您今天似乎怪怪的捏....有喝酒嗎?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16:00我哪點說了禁止分擔場租?
用出,這不對嗎。不參加的人,也要禁止這些人有參加的可能性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17:00先把我的公告看請楚好嗎? 那是選項一跟選項二 不是已經施行的條文 是給大家二選一的還是你文章只看一半就跳腳發文了=.=?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2-03-24 00:18:00這麼吵,投1的人會大增吧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18:00你怎麼就知道大家都會投一?? 我本來認定現在的風氣投2的人會比較多耶=.=
1.買房子不用付錢,2.買房子要付錢, 屋主你生氣什麼呀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19:00這個投票是2選1 投2的人多了1自然就沒用了阿
L大就是怕被通過第一條~所以出來吵吧??有趣耶~~~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20:00完全的類比錯誤 唉 你還是先冷靜一下吧
我不害怕,別想成我害怕,我作一件很有利於社會的事,被污名化了,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21:00因為1是原規定 是一定要在選項上的 2是你的意見是要拿來
作者:
HAIWEI (維)
2012-03-24 00:22:00作為修改板規的標準的 這麼簡單的規定你應該會懂吧
是不是有利~本來就是每個人自有評斷阿~為什麼不能投票?
作者:
HSTim (科科)
2012-03-24 00:23:00L大誤會~其實H版主第一條意思應是「禁止PO有收費的文章」
作者:
HSTim (科科)
2012-03-24 00:24:00不是要你「辦講座但不准收費」~是關於文章的版規吧
我收費了嗎,網友自已收到2500元去付場租的,我從不碰錢
明天去蘆竹,我也沒收費呀,自已開車不用付錢,座別人的
車給車主油錢,吃飯分攤,我也沒碰到錢我已施行了,還要公投嗎。
可以換一種方式寫阿 比如記得補貼車主油錢.....吵這個頗無聊耶。。。
作者: hik0301 2012-03-24 00:35:00
"你幹嘛這麼著急呢~~?"
不想被污名化,不想被污名化的公決。不想你們投票定我有
沒有罪,我知我無罪,我不想被公投。你認為你是對的,你也不想被公投吧
有一種東西不能公投,網聚大家分攤金錢,這項不能公投
作者:
oca (nessun-dorma)
2012-03-24 01:30:00這裡不是你的部落格,更不是你家。
OCA,對了,問題在此,此公投稱為:landagent公投。
作者:
oca (nessun-dorma)
2012-03-24 01:32:00這個版開了這麼多年,只針對你公投你應該要開心阿。 :)
我很自大,不要認為,我就會動用粉絲,你贏了這一次又如何,他日再改成網聚可以,我們只是討厭這個人而已
作者:
oca (nessun-dorma)
2012-03-24 01:35:00你討厭這個人又如何?so what
我沒有討厭誰呀,我是防衛網聚正當性,就像民法不得違背憲法
來上過我的課的人,出來說話反對我,我才重視我是沒價值
不是針對你或他或誰,我槓上彭懷南財政部長及立委,也告
議員,我本性反權威,所以,我今天只是我的本性又跑出來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2-03-24 05:49:00說真的 這種講座也沒有必要禁止 成年人了可以對自己負責今天禁止的了一小部分 現實上還有很大的一部分無法禁止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2-03-24 05:50:00網路無國界 有心的人還是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聚會的管道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2-03-24 05:51:00一切自己負責 就像買賣股票或投資 賺賠怨自己半點不尤人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2-03-24 05:53:00帥大算很有修養 只替自己辯白 沒有出言攻擊任何人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2-03-24 05:54:00比起少數劣質仲介好多了 服務業或業務就要學帥大的修養
這是學術的網站,我也是老師,我在三月28日中和積穗國小
二樓會議室晚上七點半,社區大學,上課,歡迎免費參加,我常參加社區大學一般大學的講座,3月28日是最近的
作者:
HSTim (科科)
2012-03-24 09:04:00推樓樓上 帥大修養真的很好了 不像板上一堆仲介就愛引戰
作者:
pitten12 (pitten12)
2012-03-24 12:12:00投票就叫多數暴力喔?那馬總統連任也算多數暴力?
作者: meier0112 (meier) 2012-03-24 12:38:00
文章沒看清楚就不知道在暴氣什麼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2-03-24 14:18:00我只覺得,l根本不適合當板主,一直都是公私不分
作者:
roberthu (Robert Hu)
2012-03-24 18:27:00支持帥大無私的幫我們大家上課,還帶團讓我們了解房地產的
作者:
roberthu (Robert Hu)
2012-03-24 18:30:00實際狀況,活動本來就會有個人花費,付自己的花費很合理.
作者:
roberthu (Robert Hu)
2012-03-24 18:34:00比起很多只有理論的人,帥大的實際作法,讓我們想學房地產的人進步得很快很多.
樓上講的~跟當版主一點關係都沒有~公私不分是事實吧?
作者: gbasp (事過境遷雲淡風輕) 2012-03-25 14:40:00
板主有處理板務>>>>>>>>>辦活動且板務跟講座本來就是兩碼子的事情
作者: gbasp (事過境遷雲淡風輕) 2012-03-25 14:41:00
你可以當個熱心的板友就好 沒必要公私不分
帥大那麼熱心,何必拘泥在ptt當板主,自己開FB不更自由?
我是帶人一起買 一起賺錢 賠錢我負責 版友出錢的我沒有人頭的問題
這不就是在利用學術資源辦團聚(購?)搞自己的事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