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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容:「實價登錄」預計7月上路,遊戲規則逐步明朗,地政司初步決定,一般
民眾於買賣移轉日後的30日內未主動登錄,將主動提醒民眾,再給予15日緩衝期;
若仍未登錄,會祭出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可按次處罰,直到登錄為止。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指出,實價登錄線上系統已在建置,最近可能試運作,相關
法規也逐步取得共識。
目前初步決定,調閱實價登錄資訊,一般民眾在線上點閱不收費,如是業者或學
術單位等需要調閱大批或大量資訊,須到地方機關辦理,收費標準依儲存容量暫
訂三類,100MB以下,每次收費2千元;101至499MB每次4千元;500MB以上,每次6千元。
至於超過規定期限未登錄,及登錄不實罰則也取得共識。一般民眾最長超過45天
就開罰;業者登錄期限相對嚴格,包括房仲、地政士等不動產經紀業者,在物件
移轉日後30日內未登錄就開罰,不給予緩衝期,罰鍰也是3萬元以上、15萬元以
下,也是按次處罰,直到登錄為止。 (記者徐義平)
3.心得或感想:什麼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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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2-05-08 10:47:00這政府真的有夠爛的 甚麼都要錢
不收錢等等就有人說圖利業者,使用者付費有啥不合理的?
作者:
Kael 2012-05-08 11:03:00明明就是登錄在地政,查也是在那查,哪來的圖利業者
作者:
hcbd 2012-05-08 11:17:00又怎知道登錄的是實價??
作者:
xul33 ( )
2012-05-08 11:35:00的確是可以掰個數字登錄,只是會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
作者:
xul33 ( )
2012-05-08 11:36:00載不實罪:「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作者:
xul33 ( )
2012-05-08 11:37:00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要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才有刑事處罰的可能所以這個應該只能行政罰而已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2-05-08 22:34:00
有好戲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