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有些 房仲業 很沒有『公德心』

作者: sdhpipt   2012-05-15 19:17:58
※ 引述《chen1765 (~奇男子~)》之銘言:
: 2.那些廣告市政府好像只會一直清除,卻還是放任房仲業繼續亂貼亂放,
: 上面都有電話要抓要罰應該不難吧~
下次你打文章,一行不要打太長,回文會超過寬度
小蜜蜂電話這個沒有你想的單純
台灣有一種東西叫做第二類電信商
他們是跟中華電遠傳買下一大堆門號
然後包裝成各種易付卡,各種營業用門號來賣的
比如說7-11電信或是家樂福電信就是一種第二類電信商
有些不肖的電信商
會用一些名下無財產的人,比如說遊民犯人之類
辦幾百支門號,然後再把這些門號轉讓給房仲業去使用
俗稱為 "靶機"
政府抓到,查名字根本罰不到人,爛命一條啊
最多就是停話而已
所以說房仲一定有兩支以上手機
或是使用雙卡手機
不過據說雙卡手機可以由手機序號找到實名門號
還是兩支手機比較保險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5-15 21:33:00
我寫小蜜蜂寫到屋主感動,一次寫了700張,三角看版更多沒公德心我承認,要賺錢呀,你是屋主你也爽呀。不得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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