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person (呼呼)》之銘言:
: 目前在買屋上碰到困擾 想請教板上的各位 希望能得到解惑
: 日前家母在A日口頭上答應仲介確定成交 (僅口頭答應 無任何文字簽約)
: 但在A日晚上猶豫了 因此撥電話聯絡房仲想確認是否可違約
: 房仲告知家母已將斡旋金轉入訂金 程序已跑完
: (家母也尚未提供斡旋金 僅為該家公司內部程序跑完)
: A+1日早上 房仲告知該公司得知此事後打算寄出存證信函
: 但因房仲有先通知我 也請房仲先稍候並先壓下
: 所以存證信函的事情家母還不知情
: 想請問板上各位 在口頭上允諾部分 並無簽約 房仲即進行程序
: 但得知我方可能違約便先一步打算寄出存證信函這樣的動作
: 是否真的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 目前狀況處於尚未簽約.斡旋金尚未提供的狀態下
: 但因擔心如真的於口頭上違約 家母會因存證信函而有官司問題
: 所以要請懂得法律細節或是有碰過的各位解答了 謝謝
我覺得仲介根本在嚇唬你吧
因為口頭上的東西 根本很難舉證
那沒有付斡旋金或是簽內政部版的要約書
他用什麼東西轉定金
而且存證信函只是說明他們那一方認知的一個事實
你也可以發存證信函給他 直接質疑他
家母並未提供斡旋金或是要約書 那請問貴公司你用什麼憑據與單據
有斡旋金轉定金
基本上 我做房仲十年 我覺得他是沒有什麼憑據可以要求你一定要買這個房子
除非你媽媽有寫任何的憑據或是單據給他
那一個正當的房屋仲介公司 他一定會要求他寫下斡旋書或是要約書
如果都沒寫 代表買方沒有實際說明他要購買房子的意願
那他跟屋主談妥了 就請他自己買吧 以上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