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詢問主計處 就如同我前面所講的
買中古屋自用是不能計入GNP
只有中間因為房屋移轉產生的房仲費等才算
該繳的稅收也不能計入
hifree 引用這篇主計處住宅服務
和買中古屋自用 是不是生產財 根本無關
網路上隨便抓文章 卻不清楚真實意義 下次請改進
有疑問請打02 23803466 綜合統計處詢問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stock123:麻煩請念大一經濟學 搞懂買中古屋自用是不是可以算生產財 05/27 23:47
: → stock123:又在凹了 買屋自用哪來的租金年化 05/27 23:48
: → stock123:買中古屋自用 就是中間財 05/27 23:49
: 推 goldmark:中古屋又不用原料興建,頂多重新裝潢要花點錢,算進GDP好 05/27 23:51
: → goldmark:奇怪... 05/27 23:51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21606177
: 2.由於SNA只提到應對自用住宅進行設算,但自用住宅如何運用或完全不用(空屋),對其是否應予設算並未提及。由於國內在資料蒐集方面無法得知自用住宅是如何運用或完全不用,且空屋亦應維護保養,攤提折舊,因此政府編算上是將所有自用住宅設算租金,並依SNA的建議「依各國國情及統計項目完整性考量」參考政府房屋稅籍檔中,自用住宅比率、總樓地板面積及地價、各地實際租金的變化來進行編算。
: 3.故大體而言,理論上只要是自有住宅且未出租出去,不論其運用方式如何即應設算租金,計入GDP,另若已出租即按其租金計入GDP,只不過有多少自用住宅是出租的這也是一個難題,比較難分別計算,因此政府編製上以整體考量,即參考房屋稅籍檔中,自用住宅比率、總樓地板面積及地價、各地實際租金的變化來進行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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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講SNA的計算就是把你的購屋成本攤提到年化租金裡去了
: 也就是說就算自用,也只是把年化的租金一次性給付而已
: 這是SNA對GDP的基本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