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2-06-10 02:42:31小弟怕觸犯版規
一次下去又是三個月
讓我想起無間道的對白 說好一年 又一年
等等說好三個月 又三個月= =
因此慎重起見
請教各位大大
能否PO上奢侈稅單
當然 我會隱匿必要的屬人的資料
PO上稅單沒有別的用意
只是要讓大家知道
狂漲的桃園~~~
井噴的桃園~~~真得很嗨~~~~
我已不知道該如何形容
或許
潮吹的桃園
才是最貼切的說法吧
http://dic.yahoo.co.jp/dsearch?p=%E6%BD%AE%E5%90%B9&stype=0&dtype=0
日文YAHOO解釋潮吹的意思有三
請詳讀勿做過度聯想謝謝
心得:
當你現在跳進去當買方
你只是在幫人繳奢侈稅而已 哈!
這張稅單280萬
繳完他還是賺
言盡於此
作者:
kkil 2012-06-10 09:17:00如果你是代書 更應該有職業道德替你的客戶保密
作者:
kkil 2012-06-10 09:18:00雖然我也很想知道那些投資客...
作者:
kkil 2012-06-10 09:19:00如果你公佈了~~~對你的客戶來說你真的是狗禽 對吧~大代書
作者:
GuessXX (HI)
2012-06-10 09:23:00你都很喜歡舉一些極端的例子那我也能舉例最近士林成交一間電梯的,比06年行情還低
作者:
GuessXX (HI)
2012-06-10 09:35:00忘了說,你說現在當買方只是幫人繳奢侈稅,既然有奢侈稅
作者:
GuessXX (HI)
2012-06-10 09:36:00想必持有未滿2年,那這賣方難道就不是買方嗎?不然為什麼他有這房子能賣?XD
那代書如果貼這個的話 你賣房子也請出示你當時買的契約書證明房價下跌+砍仲介費都是為了鄉民挺身對抗仲介說到貼買賣契約 不是剛賣掉一間 請把那間的貼出來吧
印象中大代書賣了那間 賣2%買1% 幫買方省了30萬 加上奢侈
稅你降價10% 幫買方省了130萬 那我想你應該是平盤或賠本賣出 不然賺的比仲介多實在太不厚道了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2-06-10 11:42:00總是會引出跳針的內容:)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2-06-10 11:43:00願鄉民理智 顧好荷包
作者:
Kael 2012-06-10 11:51:00你也很跳
作者: td103771 (little0831) 2012-06-10 21:42:00
推保護客戶個資,純噓擬身為一個合格地政士卻無職業道德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2-06-10 21:48:00
沒職業道德的代書本來就很多了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2-06-10 21:49:00
原PO例外,很有職業道德.....吧
大代書真的有三頭六臂 三個頭的思考邏輯都不一樣 所以沒
跳針問題 大代書+賣屋的屋主+叫大家不要買屋的正義化身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2-06-11 02:57:00是啊是啊 上面這幾位都超有職業道德連稅單是誰的都不知道就開始瘋狂咨意批評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2-06-11 02:58:00鄉民們 好好看著囉:)另外回應貼契約書這個問題,要貼當然可以,不過既然是你提出來的,請問你要貼什麼呢?(笑)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2012-06-11 02:59:00跳針的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