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跑來問我, 我也沒這方經驗。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想將第一間 無使用政府優惠貸款
名下房子約1500萬 兩房 剩下房貸150萬 1.75% 一段式
月繳7XXX元
換屋找三房室內20p+ 的房子
應該怎麼操作比較好呢?
第二間
有安心成家可以用嗎? 或是用 另一半當人頭?
第一間如出租扣掉管理費約淨收25000元/月
問題是手上現金不多。
也不想背著超過1000多萬的貸款。 如果房價反轉是不是越大坪數越覺得白繳了?
所以看第二間換屋成交價約2100大概合理? 貸800萬
以家庭收入1 / 2or3 來算 約10年還款。
或沒有小孩長大的迫切需要的話,等十年後房價下來再買第二間?
各位能建議我朋友怎麼做呢?